行动与合作: 在现在和将来努力实现低碳转型和公平转型,走向碳中和与气候韧性发展
现在需要大幅强化行动以缩小仍然很大的排放差距。必须在今后决定性的十年里采取行动,以避免此后为时已晚、追悔莫及,导致我们完全无望实现长期目标。在《巴黎协定》下,全世界于COP26前提出有力度的目标和规划、于2025年前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于2030年前切实
减排(联合国环境署报告暗示全球到2030年排放减半、自然修复),对于实现本世纪中叶全球
碳中和至关重要。
实体经济已经发生转变,并正在进行脱碳转型。各行业的行动正在不断扩大,需要加速协同并全面符合《巴黎协定》的目标。能源行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转型,这在五年前是难以想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爆发式增长已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标志着化石能源时代正走向终结。为了及时实现气候目标,减少、逐步削减和淘汰煤炭仍然必不可少。未来几年,也需要逐步削减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在内的其他化石燃料。实现公平转型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手段,应成为一项全球性优先事项,对于收入高度依赖能源资源的国家和社会尤其如此。今后十年,重要的是,应决心在全世界加速部署电动和绿氢燃料汽车,同时加速转向淘汰内燃机,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实现这些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我们亟需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具体措施,解决海运和
航空排放
问题。此外,工业
节能和提高能效、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管理等方面也是必要的,而且有很大潜力帮助我们实现气候目标。
实现面向碳中和的低碳转型和公平转型取决于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扩散、应用、创新与合作。需要在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和储能、循环经济、零
碳排放运输、零碳
钢铁和
水泥生产以及智慧城市领域发展成本低、经济效益高、减排潜力大、应用前景广的近期可行性技术和长期突破性技术,以支持绿色零碳转型。应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建立国际合作平台、合作中心和合作网络,共同研究突破性技术,开发先进技术,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技术应用和技术转让。
应提倡全社会参与,让社会各界加入到气候目标、行动和合作中来。为了全面实现人类共同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需要激发所有人的共同意愿,动员所有利益相关方和非国家行为体共同努力。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动性,采取因地制宜的气候行动。鼓励企业加入“力争实现零碳”的事业,积极研发应用绿色低碳的技术和工艺,推广绿色低碳的商业模式。公共和私营部门开展投资应遵循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在金融决策中全面考虑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会。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应建立沟通桥梁,支持公众参与,支撑设计公平有效的气候
政策。媒体应推广绿色、低碳、公平转型、实现碳中和、气候韧性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此外,政府应制定经济政策,建立碳
市场等碳价机制,以激励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工商界和金融界的广泛参与,并使国内和海外投资流向与《巴黎协定》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相一致。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双边、多边和国家开发银行,应该进一步增加资金,支持全球低碳、气候韧性发展,公平转型和实现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