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电石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量化方法。 本文件主要用于指导纳入湖北省
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报告制度的电石生产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与量化。
2、组织边界
纳入湖北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报告制度的电石生产企业。
3、运行边界
本文件所指运行边界包括与电石生产运行有关的能源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工艺过 程温室气体排放源(如:电炉加热反应)和外购
电力产生的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不 包括灭火器等逸散排放、非生产用移动源排放和外购蒸汽产生的排放。
4、排放源及源流
电石行业的基本生产过程包括原料加工、配料、加热反应、冷却、破碎、包装等工序, 本文件所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碳酸盐类原料熔化分解、原料加 热反应排放及外购电力排放,主要排放源见表 1,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边界内排放源进 行量化。
表1、电石企业主要排放源表
运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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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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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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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过程涉及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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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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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炉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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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炉燃烧活动中化 石燃料的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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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天然气、汽油、柴油、 重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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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生产的移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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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源消耗的化石燃料 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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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柴油、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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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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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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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窑炉中碳酸盐原料 煅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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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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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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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在加热反应活动中 的还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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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无烟煤、石油焦等
碳素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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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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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办公楼等生 产运行相关活动的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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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电消耗的化石燃料 的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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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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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能源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
除工艺排放外的其他化石燃料充分燃烧产生的 CO2 排放,如石灰窑炉燃烧过程排放 和服务于生产的移动源排放。
4.2、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源
4.2.1、石灰生产过程。CO2 的排放主要源于石灰石等碳酸盐原料的输入。
4.2.2、电石生产过程。CO2 的排放主要源于碳素原料如焦炭、无烟煤、石油焦等的还 原反应。
4.3、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
本文件中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由外购电力产生的 CO2 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