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定力 继续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纪念《巴黎协定》达成五周年 ...

2020-12-15 09:2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我国代表团贯彻落实中央批准的谈判方针和对案,推动多边进程取得了积极成果


我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外交思想,贯彻中央批准的历次参会对案,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原则和框架,维护多边主义,高举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旗帜,积极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推动历次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取得了积极成果,维护了我国和发展中国家及世界各国的核心利益,又树立了积极负责任大国形象,促进了全人类的福祉。

一是帮助主席国和联合国推动大会取得成功。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已进行了20多年,目的就是通过达成国际协议,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将各国的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共同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各方围绕协议是否及如何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的减排模式、如何解决发展中国家所需的资金和技术并提高其能力、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如何可持续地发挥作用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和博弈。联合国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决策,任何成果必须获得所有缔约方同意才能通过。特别是190多个缔约方各有各的利益和诉求,各方一开始都坚持打高案,不轻易妥协。这就需要大国肩负责任,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形成各方都不满意、但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关键节点推动多边进程迈出历史性重要一步。

我国代表团在这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每次大会期间,我们都与联合国秘书长、缔约方大会主席、气候公约执行秘书以及主要缔约方和国家集团的部长、代表团团长们保持密切沟通交流。大会后期关键阶段,我们与大会主席和公约执秘几乎每天都要见面,为他们出谋划策。联合国秘书长、大会主席、公约执秘对我们也非常倚重。在重要成果出台前,主席国、秘书处都会征求我们意见。有好几次主席国、秘书处对案文能否获得通过心里没底,迟迟犹豫,会议延期,请求中方帮助他们下决心。同时我们也主动做一些存有分歧的主要国家和集团工作,求大同存小异,推动达成共识。

巴黎会议最后时刻,会议工作团队将协定案文中“发达国家应当(should)承担绝对减排目标”误写为“发达国家必须(shall)承担绝对减排目标”,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减排目标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美国无法接受。我们建议公约秘书处公开承担编辑错误,对案文做出技术性修改。个别发展中国家不同意此修改,并提出其他修改意见。他们所提建议有合理之处,但有重开谈判的危险。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美国国务卿克里、大会主席法国外长法比尤斯、公约执秘菲格里斯一起请中方出面帮忙做个别国家工作,我们反复三次做工作,最终使得协定得以顺利通过。

二是与发达国家保持对话沟通。我们与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一直保持密集磋商,增信释疑、管控分歧、聚同化异、相向而行。中美两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之后达成了不公开对抗、不相互指责、遇有分歧相互交底、尊重彼此核心关切、照顾彼此舒适度的谅解。我们与美国前国务卿克里、前总统顾问波德斯塔和迪斯、前气候特使斯特恩和潘兴等同事此后开展了密切的对话和磋商,他们为达成四个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与合作文件做了大量努力。巴黎大会谈判处于僵局阶段,我们主动与美方商定,双方根据中美元首联合声明、参考中法元首联合声明,共同提出中美共同案文建议提交大会主席,发挥引导作用。双方工作团队通宵达旦起草磋商并形成了中美共同案文,解决了协议核心要素谈判涉及的主要分歧。中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关键问题上形成了共识,为协定达成扫除了最难以克服的障碍。

欧盟领导人和欧委会气候行动委员卡涅特一直努力协调欧盟及其成员国立场,推动欧盟在1000亿美元资金目标等发展中国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上展现建设性、发挥领导力。中欧双方的谈判团队在巴黎大会前和大会期间也开展了密集对话,充分求同存异。

时任法国总统奥朗德和巴黎大会主席、时任法国外长法比尤斯都为巴黎大会倾注了极大热忱,在巴黎大会召开之前一年多时间里,始终致力于和各缔约方密集协商及扩大共识。在此期间,我们在多边和双边活动中与法比尤斯外长进行了20多场对话和磋商,在巴黎大会期间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互动,几乎是天天见面,讨论谈判中出现的分歧,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搭桥方案”。巴黎大会上,法比尤斯作为大会主席,展现出了非常高的政治智慧和外交技巧,广泛倾听各方意见,照顾到多元诉求。他接受中美案文建议后,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缔约方驱动、协商一致的原则和程序,用“华丽的转身”使中美共识为各方所接受。在他的领导和各方努力下,经过紧张而艰苦的磋商,大会终于就谈判案文达成共识。2015年12月12日凌晨,经过连续约36小时的紧张谈判、磋商和斡旋,大会主席法比尤斯先生终于敲响了带有巴黎大会标志的绿色锤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在各国领导人的推动下,经过各方努力终于达成了,全场被海啸般的欢呼声淹没。

三是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对发展中国家遭受极端气候危害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感同身受,始终把发展中国家作为我们的重要战略依托,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我国于2009年发起成立了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基础四国”磋商机制,每年举行四次部长级会议,协调立场,发布联合声明;在每次大会重要节点都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声,团结巩固发展中国家的主流立场;在谈判最后阶段一起从战略上评估成果,研判应该既守住红线,又展现灵活性。巴黎大会期间,我们和时任印度环境和森林部长贾瓦德卡尔、巴西环境部长特谢拉以及外交部大使安东尼奥、南非环境部长莫莱瓦开展了密切的协调和沟通,推动“基础四国”保持团结,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

2012年以来,我们又推动形成了以中国、印度为核心,由亚非拉近30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十分坚定地捍卫《公约》的原则和精神,坚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分,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捍卫发展中国家共同立场发挥了重要作用。沙特代表团团长每次缔约方大会期间都组织“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部长开会,帮助交流看法、协调立场。发展中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南方中心和非政府智库第三世界网络为“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参加谈判、沟通协调立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与其他集团对话沟通,展现灵活性和建设性。

我们积极配合“77国集团+中国”主席国的工作,支持非洲集团协调立场,呼应其在适应、资金问题上的合理诉求,与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等集团开诚布公对话,照顾其在1.5℃目标、损失和损害问题上的关切,维护“77国集团+中国”整体团结。已故南非环境部长莫莱瓦时任“77国集团+中国”主席期间,为维护发展中国家团结做了大量工作。新加坡外长维文和环境部长马善高担任多个议题协调员,努力弥合各方分歧。在巴黎大会最后阶段,各方因减排相关条款表述出现了分歧。我们研判了形势,从维护发展中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反复做个别国家的工作,帮助大会主席下决心复会,避免重开谈判,从政治上锁定了于发展中国家总体有利的成果。

四是讲好中国故事。2010年以来,我国代表团在历次缔约方大会前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宣传介绍中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和成效,阐明中方谈判立场。大会期间,代表团设立新闻办公室,根据谈判进程和发生的问题,及时主动召开中外记者会,每次大会都安排与世界主要非政府组织开展坦诚的对话,及时介绍立场,回应各方关切,澄清误解和不实报道,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还连续数年在大会期间应邀与参会的欧洲议会联盟各国议员进行对话,也与美、英等国立法机构代表进行对话,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和行动,交流和回答议员们提出的问题,用开放透明的态度争取建立互信,收到较好的效果。我们还在会场设立了“中国角”,举办边会活动,全面介绍中国各地方、各领域、各行业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行动和成就,讲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故事。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经过多年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在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已经锻炼培养了一支近百人、以70后、80后为主体的谈判队伍,这支队伍的平均年龄比很多国家的谈判队伍都年轻10岁。他们政治过硬、忠诚祖国、了解多边事务、外语过关、专业敬业、熟悉谈判技巧、甘于奉献。缔约方大会谈判非常辛苦,通常要出国谈判近20天时间,涉及五个以上机构同时开会,包括近百项议题。代表团每天坚持召开晨会,然后开始一天的紧张谈判磋商,直到晚上9:00。到会议后期往往要夜以继日地谈判,有时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有几次谈判异常激烈紧张的时候会出现连续20多个小时不眠不休的情况。代表团驻地通常离会场很远,代表团成员都能甘于吃苦、克服困难,喝凉水、吃泡面、睡地板,在体力、心理承受巨大压力情况下,依然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有时候谈判就卡在一个单词、一句话上,这后面包含着十分复杂的问题,关系着某一方面的国家利益,也关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安排。谈判代表们都十分严谨认真,与主要缔约方反复磋商,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措辞、表述。《巴黎协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很多条款和用词的表述都有我国的智慧和贡献,也保证了在最后通过的案文中反映了我们和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这支队伍就是我们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多边外交和全球治理的一支生力军,也是我们国家的一笔人力资源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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