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业应停止“击鼓传碳”的错误行为
虽然我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
碳排放达到峰值,但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关注到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目前有部分地方和行业认为,2030年前是继续提高碳排放的窗口期,沿着高碳的轨道谋划‘十四五’编制,攀登碳排放新高峰。”他说。
王金南称,地方和行业想达到碳排放新高峰后再考虑下降,没有认识到这对各地发展模式转型带来的严峻挑战。“地方和行业应树立正确的碳达峰观念,停止这种‘击鼓传碳’的行为。”
他发现,“十四五”时期还有些地方正在谋划例如煤电等高碳项目,若这些项目通过后,其碳排放的影响将延续到几十年后,给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的目标带来巨大压力。为此,他建议地方应重新审视“十四五”规划,转变传统的发展思路。
为何碳排放不能在2030年前“猛冲一把”?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观察到,一般而言,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会有几年的平台期,然后才能形成持续下降趋势。
他表示,我国要努力将平台期尽量提前,争取2025年后即进入平台期,2030年前即出现稳定达峰后的下降趋势。“2035年比峰值年份要有显著下降,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完全脱钩,这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何建坤测算,“十三五”前四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2%,“十四五”该数字不能低于19%-20%,“十五五”则要达到20%以上,才能保证到2030年实现下降65%以上的目标。
“在这种趋势下,‘十五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年平均下降率将超过GDP的年平均增长率。”何建坤称,GDP增长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即可由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来抵消,从而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零增长乃至负增长,碳排放因此达峰。
何建坤认为,为实现该目标,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高新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抑制
钢铁、
水泥、
石化、
化工等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到2025年,工业部门特别是高耗能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力争达到峰值,东部部分省市要率先实现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