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08:49 来源: 兴业研究宏观 |作者: 钱立华等
作者:钱立华,方琦,鲁政委
一、全球绿色发展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为全球经济按下了“暂停键”,全球经济活动迅速减少,此次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冲击甚至超过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为了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焦点都集中于经济复苏,而与此同时,令人欣喜的是,各国仍然没有忽视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长期重要任务,多国陆续提出了“碳中和”目标,并且已有众多国家将“绿色”融入疫情后的经济复苏计划中,纷纷出台“绿色复苏”方案。“碳中和”与“绿色复苏”已成为全球趋势,而这也推动着全球绿色金融市场持续扩张。
1、“碳中和”成为全球趋势
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1]的定义,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气候中性(Climate neutrality)与二氧化碳净零排放(Net zero CO2 emissions)的含义一致,表示在特定时期内,全球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与二氧化碳移除量相平衡的状态。2015年,《巴黎协定》提出了“2100年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与前工业化时期相比控制在2℃以内,并将努力把温度升幅限定在1.5℃以内”的目标和“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尽快达峰,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净零排放”的目标。2018年,IPCC发布的《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指出,目前各国的减排承诺仍不足以实现《巴黎协定》将全球温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全球应在土地、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城市等方面进行快速而深远的转型,到2030年全球CO2排放量应比2010年下降约45%,到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
2020年以来,尽管全球各地都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但各国仍然没有忽视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长期重要任务,多国陆续提出了“碳中和”目标。9月22日,我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讲话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国作为当前全球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此次明确提出“碳中和”目标对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后,日本和韩国也紧随其后,陆续明确提出碳中和目标时间表。10月26日,日本首相菅义伟在众议院正式会议上发表了就职后首次演说,宣布日本将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首次明确提出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提高了日本的气候目标,此前在2019年,日本的承诺为“到2050年将排放量减少80%,并争取在本世纪后半叶尽早实现净零排放”,日本政府还表示将尽快讨论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路线图,在年底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10月28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在国会发表施政演讲时称:“将与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朝着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进发。”
当前,全球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率先实现了碳中和,部分国家和地区已将碳中和目标写入法律或在立法进程中,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陆续提出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有120个国家和欧盟正在努力实现到205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的目标[2],随着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碳中和”已成为全球趋势。根据能源和气候信息小组(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ECIU)发布的全球净零排放跟踪表[3],目前已实现碳中和的国家包括不丹和苏里南,并已实现负排放;已将碳中和目标写入法律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瑞典、英国、法国、丹麦、新西兰和匈牙利,在立法进程中的包括欧盟、韩国、西班牙、智利和斐济,其中瑞典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时间为2045年,其他国家和地区为2050年;芬兰、奥地利等14个国家和地区已宣布碳中和目标;此外还有乌拉圭、意大利等100个国家和地区的碳中和目标正在讨论中。
2、各国绿色复苏计划陆续出台
(1)绿色复苏成为全球疫情后经济重建的主旋律之一
为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放缓,世界各国都开始引入经济刺激措施。为了避免世界从一场危机(新冠疫情)步入另一场危机(气候变化),国内外关于“绿色刺激”和“绿色复苏”的呼声越来越高,已有众多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绿色刺激方案。
根据经合组织(OECD)在2020年8月的初步分析[4],至少有30个经合组织国家和主要合作伙伴国家[5]已将旨在支持向绿色经济转型的措施作为其恢复计划或战略的一部分,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通过直接拨款、贷款和税收减免来支持绿色交通、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的研究、开发和部署;二是通过财政措施为家庭和企业提高能效和安装可再生能源提供支持;三是提出新的资金计划支持生态系统的恢复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并刺激经济活动;四是控制外来入侵物种和森林保护。从各国绿色复苏政策措施和支持领域来看(见图表2),各国政府的绿色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能源和陆路运输部门,而其他同样对绿色复苏至关重要的部门,如工业、农业、林业和废物管理等的政策措施仍然较少。从政策类型来看,减税和补助金或贷款是最常用的,其次是对研发的补贴。
(2)各国绿色刺激方案
我国: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的讲话中除了宣布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外,同时也强调了疫情后的绿色复苏:“这场疫情启示我们,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各国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汇聚起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而此前我国提出的“新基建”七大投资领域也包含着大量的绿色元素,一是“新基建”中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充电桩以及特高压等,这些内容本身就属于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及目前正在执行的相关绿色标准中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的范畴;二是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可用于产业增质提效,是发展绿色产业不可或缺的要素。根据兴业研究宏观团队的估算,2020年新基建七大投资领域的投资规模预计在2.17万亿左右,其中,可以明确归为绿色新基建的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及特高压三大投资领域的投资规模预计为1.42万亿,在总投资规模中占比高达65%,若是考虑到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对各产业的增质提效,以及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新基建中绿色成分的占比应该更高。
欧盟:2020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就总额为7500亿欧元的“欧盟下一代”复苏计划和2021-2027年1.074万亿欧元的强化版中期预算(共约1.8万亿欧元)提案达成协议,以帮助整个欧盟地区在疫情后实现绿色化和数字化复苏。该提案首次提出是在2020年5月,当时欧盟官员表示这一揽子复苏计划中25%的资金将用于气候友好型领域,而在此次达成协议的最新版方案中,欧盟明确将用于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比例提高到了30%,这是有史以来欧盟预算中气候资金的最高比例,同时该复苏计划还特别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性别平等。此外,在这1.8亿欧元一揽子计划中,超过50%的资金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支持欧盟的现代化:通过“欧洲地平线”(Horizon Europe)计划支持科研与创新;通过公正过渡基金和数字欧洲计划支持公平的气候和数字转型;通过设施恢复与复原计划(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欧盟民事保护机制(rescEU)和一项新的健康计划(EU4Health)来提升欧盟的预防、恢复能力与韧性。
德国:2020年6月3日,德国政府通过了规模达1300亿欧元的一揽子经济复苏计划(2020-2021年),包括降税、5G建设、行业扶持、居民补贴等措施。其中,500亿欧元被命名为“未来方案”(future package),聚焦于“气候转型”和“数字化转型”,将用于推动电动汽车、量子计划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中,其中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项举措包括电动交通、氢能、铁路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如德国将把每辆电动汽车的补贴增加一倍至6000欧元,对插电式和混合动力车的补贴总计达22亿欧元,有效期到2021年12月;投资25亿欧元用于充电设施和电动交通、电动电池的研发;车辆税将更关注乘用车的二氧化碳排放,以扶持低排放和零排放车辆;同时还将为汽车行业注入20亿欧元,将工厂升级为电动汽车产线。6月10日,德国政府通过国家氢能源战略,旨在支持“绿色氢能”扩大市场,为支持这一战略,德国政府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投入70亿欧元用于氢能源市场推广,另外20亿欧元用于相关国际合作。
法国:2020年9月,法国宣布了一项1000亿欧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以从COVID-19疫情造成的破坏中恢复经济,在该项经济复苏计划中,300亿欧元将用于环境友好型能源。根据法国的经济刺激计划,在氢能源方面,政府将投资20亿欧元以扩大绿色氢能行业,从而在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这笔资金将用于协助公司执行与氢能解决方案相关的项目,并推动氢能行业的发展;在节能建筑领域,政府将投资60亿欧元,其中40亿欧元用以资助公共建筑的能源系统升级,从而减少该国的整体温室气体排放量,20亿欧元用于在未来两年法国私人建筑的能源系统升级;在工业节能方面,法国将为工业部门的脱碳拨款12亿欧元,工业排放占法国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近20%,此项投资将用于支持工业行业对节能设备的使用和投资;在绿色基础设施方面,法国政府将为国内绿色基础设施和交通项目提供12亿欧元资金,用于开发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交通项目和公共交通服务。
英国:英国政府于2020年7月发布了300亿英镑的经济复苏计划,其中30亿英镑专用于气候行动。该计划包括:将提供超过20亿英镑的资金支持房主和房东在2020-2021年提高房屋的能源效率,以满足英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这笔资金可以提供超过10万个绿色工作机会;为了实现公共部门的脱碳计划-清洁增长战略目标,即到2032年将公共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一半,英国将在2021年向公共部门投资10亿英镑,以资助能源效率和低碳热能升级;向绿色就业挑战基金投资4000万英镑,用于环境慈善机构和公共机构在英国创造和保护5000个工作岗位;将提供1亿英镑的新资金用于研究和开发直接空气捕获技术,这是一种新的清洁技术,可以从空气中捕获二氧化碳;支持汽车转型基金,基于去年宣布的高达10亿英镑的开发和嵌入下一代尖端汽车技术的额外资金,政府将立即拨款1000万英镑用于第一轮创新研发项目,以扩大电池、发动机、电子和燃料电池等最新技术的生产规模。
韩国:2020年7月14日,韩国总统文在寅宣布了一项总额达160万亿韩元(约1300亿美元;包括私人和地方政府支出)的“新政”。其中包含一项金额达42.7万亿韩元(约350亿美元)的“绿色新政”,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和低碳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到2025年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装机量从2019年的127亿千瓦增加到427亿千瓦,并将在22.5万座公共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到2025年,有113万辆电动汽车和20万辆氢能汽车上路,并将建设1.5万个快速充电站、3万个标准充电站和约450个氢燃料补给装置等。
美国:美国尽管尚未明确提出绿色复苏计划,但刚在11月的美国总统大选中获胜的拜登此前已阐述了其新冠疫情后的经济复苏计划,该计划主要包括四大支柱,其中第二大支柱关注提升经济在长期的韧性,强调通过发展清洁能源和可持续基础设施等措施为应对气候危机做好准备。同时,拜登还提出了“绿色新政”作为其应对气候挑战的关键框架,同时也称为“清洁能源革命与环境正义计划”,涉及到能源转型与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具体计划与措施:一是确保美国在2050年之前实现100%的清洁能源经济和净零排放,其中包括对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进行立法,在未来十年对能源和气候领域的研究与创新提供4000亿美元投资,在整个经济中部署清洁技术等;二是建设一个更加强大和更具韧性的国家,拜登上任后将立即推动对智能基础设施的投资,以确保建筑、水、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能够抵御气候变化的影响;三是团结世界其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拜登此前已承诺在上任第一天就会签署行政令宣布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四是坚决反对污染者滥用权力而使得低收入社区受到更大的环境危害,拜登政府将提出解决环境不公平问题的解决方案;五是履行帮助受能源转型影响的所有工人和社区的义务。[6]
3、全球绿色金融市场持续扩张
(1)绿色信贷市场
国际上采用绿色信贷黄金标准——《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日渐增多。截至2020年12月1日,全球共有37个国家的113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用赤道原则[7],包括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荷兰银行、汇丰银行等国际银行,以及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重庆农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和贵州银行六家中国商业银行。《赤道原则》第四版(EP4)经过两年讨论、更新与修订,于2019年11月底完成发布,并原定于2020年7月1日生效,但考虑到2020年疫情的影响,为金融机构提供了3个月的缓冲期,2020年10月1日,EP4已正式完全生效。
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的银行已增加至199家。《负责任银行原则》是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 FI)针对资产管理者、保险承保人制定《负责任投资原则》、《可持续保险原则》后,为银行构建可持续发展体系提供的一致性框架,签署银行承诺其业务战略与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巴黎协定》保持一致。2019年9月22日,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正式发布,首批签署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三家中资银行在内的全球132家银行。截至2020年12月1日,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的银行已增加至199家,新增签署银行包括中国的九江银行[8]。
(2)可持续发展债券市场
2020年可持续发展债券市场发展势头迅猛。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全球可持续债务市场状况(2020H1)》报告,过去全球可持续债务市场一直由绿色债券为主导,但近年来其他主题如可持续发展债券、社会债券、抗疫债券等无论从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上占比都在迅速提升。特别是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整个可持续发展类债券市场发展势头迅猛,并且其中除绿色以外的其他主题债券发行规模占比大幅提升。2020年上半年,整个可持续发展类债券市场发行规模超过2500亿美元,已占到了2019年全年发行规模(3410亿美元)的73.3%,其中,2020年上半年新出现的抗疫主题债券发行规模仅次于绿色债券,绿色以外主题债券合计发行规模已经超过了绿色债券(见图表3)。
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开始回暖。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数量迅速减少,发行规模远不及2019年发行规模的一半,但从9月开始,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开始有回暖迹象,9月单月发行规模刷新历史记录,并在今年2月之后首次同比实现增长。根据CBI发布的数据[9],截至2020年9月末,全球符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标准的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达到9480亿美元,2020年以来发行规模累计达到1650亿美元,其中,2020年9月发行规模为32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2%,环比增长了132%,刷新了月度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记录。
(3)可持续投资市场
责任投资原则签署机构逐年增加。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是一个致力于了解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的投资影响,并支持其投资签署方将这些因素纳入其投资和决策的国际网络。截至2020年11月末,全球PRI签署机构已增加至3516家[10],这些机构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超过100万亿美元[11],其中,中国香港有56家机构签署PRI,中国大陆有51家机构签署PRI,包括39家资产管理机构、10家服务商和2家资产所有者。
新冠疫情后全球投资者对ESG投资的热情提升,晨星公司(Morningstar)发布的数据显示,在Covid-19危机之后欧洲投资者对ESG投资的兴趣日益提升,2020年第二季度,流入可持续(ESG)基金的资金规模强势反弹,比第一季度增加了一倍多,达到546亿欧元[12]。在欧洲,将ESG标准纳入证券筛选关键步骤的基金数量已从3月底的2584只跃升至6月末的2703只,此外,资产管理公司正在“绿化”他们的产品,在2020年第二季度中,有40只传统基金转变为了可持续基金[13]。
二、中国绿色发展
1、“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14],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同时提出到2035年,我国“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意味着“绿色”将贯穿经济发展全局的各个领域,而在该《建议》中,“绿色”贯穿全文,除了绿色发展章节外,在其他各领域也均体现出绿色发展理念。同时,如果将《建议》中的绿色发展内容对应到发改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会发现《建议》内容也涉及到了各大绿色产业(见图表7)。
2、“十四五”规划绿色发展四大方向
聚焦到绿色发展领域,“十四五”期间我国的主要目标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根据《建议》对“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部署,我国绿色发展将主要聚焦四大方向: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绿色低碳发展
1)绿色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重要性提升
绿色低碳发展重要性提升。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绿色发展的最主要目标为“改善生态环境”,而根据“十四五”规划建议中的总结,我国在“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因此到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发展的重点将从改善生态环境转向生产生活的全面绿色转型,绿色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明显提升。
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将加速我国低碳转型步伐。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讲话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碳中和目标,同时也提高了2015年承诺的在2030年左右实现碳达峰的目标。这样一个具有雄心的目标体现了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负责任大国作用和大国担当,同时强化的气候目标也意味着我国整个社会经济体系都需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未来预计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将会通过专项规划在地区、行业等层面进行分解,“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2)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
我国要实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也就意味着到2060年,我国经济社会活动需要实现净零排放,这将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减少人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二是针对无法减少的碳排放,通过负排放技术等进行移除。
在减少碳排放方面,能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主要排放来源经济部门将是我国实现长期碳中和目标的关键。首先,是能源系统的低碳化。能源部门是二氧化碳排放的直接来源,因此,能源部门的脱碳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能源系统的低碳化发展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一是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2019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比为15.3%,而根据相关学者的估算[15],我国要实现碳中和目标,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比需要超过85%,非化石电力在总电量中占比要超过90%。如果2060年要实现碳中和目标,且我国的电力需求增至目前的三倍以上,则在未来40年里,平均每年的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预计将达到2亿千瓦以上,为可再生能源行业带来强劲驱动力[16]。二是智能电网与储能技术的发展,智能电网与储能技术是大规模提升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三是氢能源等除电力以外的二次清洁能源的发展,化石燃料由于其特殊的化学和物理特性,在部分能源、工业等领域很难被电力取代,因此一些新型的清洁燃料开始受到重视。其中,氢能具有来源广、燃烧值高、零碳排等优势,已经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目前已有众多国家将氢能作为战略性能源发展。四是能源行业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的发展。
其次,是工业部门的低碳化。近些年来我国工业部门在减排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要实现长期的碳中和目标,工业部门消耗能源和生产产品的方式仍然需要作出重要改变:一是通过提高能效、加快电气化进程来减少能源相关的工业排放,其中,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等方式优化能源利用方式与生产过程可以有效提高工业能效、减少排放,而工业热能的电气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则是工业部门实现减排目标的一个重要方向。二是创新低碳工艺来减少工业过程中的碳排放,工业过程碳排放是材料化学转化的固有结果,比如水泥生产过程的碳排放,针对此类减排可以通过创新替代的低碳工艺技术来实现。三是通过工业碳捕获与封存或利用(CCS和CCU)技术的应用实现净零排放。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原材料回收利用率,缩短工业工艺流程。
第三,是建筑行业的低碳化。建筑是能源消耗的重要载体,在我国,建筑行业碳排放占到了近五分之一的比例。建筑行业的低碳化发展需要加快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一方面新建建筑需要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另一方面老旧小区的绿色化改造也是建筑行业低碳发展的方面,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在2019年7月表示,老旧小区的绿色化改造预计能产生约15万亿元新投资需求,可能成为“铁公基”之外,未来重要的新投资领域。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为我国建筑行业未来的低碳化发展指明了方向,该方案指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目标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
最后,是交通运输行业的低碳化。交运行业的低碳化发展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相关基础设施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尽管如此,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仅约为美国的五分之一,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仍然有巨大发展空间。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的目标。同时,与之相关的动力电池产业、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如充电桩)建设则是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基础。二是零碳替代燃料的利用,从长远来看,未来的零排放或低排放交通工具可能均会具备多种燃料解决方案,以适用于不同的运输模式,电力和氢将会是主要的零碳能源,而对于那些由于能源密度要求或技术成本而无法使用零排放车辆的运输模式,可以在传统的汽车发动机上使用碳中性燃料(即高级生物燃料、生物甲烷以及电子燃料等)。三是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整体运输效率,除了车辆和燃料之外,通过数字化技术部署智能运输系统、优化运输模式,也可以大幅提升运输效率而减少排放。
在负排放方面,为了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需要采取一些负排放措施与技术,比如植被恢复、大气二氧化碳捕捉等,来抵消无法减少的碳排放。二氧化碳负排放可以通过加强自然碳汇、采用碳捕获与封存(CCS)等技术手段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加强自然碳汇主要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实现负排放的过程。除了自然碳汇外,其他负排放措施还包括生物质能-碳捕获和封存(BECCS)、直接空气碳捕获和封存(DACCS)技术、生物炭、增强风化、海洋碱化和海洋施肥等。目前绝大部分的负排放技术都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成本较高,有效性也尚待验证。其中,BECCS通常与植树造林一起被视为可以永久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以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两种主要方式,而其他的生物炭、增强风化、海洋碱化和海洋施肥等负排放方式,在吸收和储存二氧化碳的潜力、有效性和可扩展性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并且成本也相对较高,尚需进一步的研究和大规模实地试验。
(2)改善环境质量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了“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到的两大攻坚战之一。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更加突出“三个治污”。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更加突出“三个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十四五”规划建议中也分别对“三个治污”进行了部署:一是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建议》提出“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二是水污染治理方面,《建议》提出“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三是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建议》提出“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此外,《建议》也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在制度安排方面,“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积极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国际合作。”其中,在环保督察方面,随着我国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未来预计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也将纳入环保督察。
(3)生态保护
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定性方面,“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强黑土地保护,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提升。新冠疫情的爆发让生物多样性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高度重视,OECD在2020年9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表示[18],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新发传染病的主要驱动因素,各国必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因素纳入对新冠疫情的应对措施及经济复苏计划中。在我国,近年来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在日益增强,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落地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后(将于2021年5月举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位得到了空前提升。2020年5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上,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扎实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9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重要讲话:“……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生态兴则文明兴。要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共建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
(4)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方面,水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将是重点之一。“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此外,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也都提到了水资源的节约与高效利用,如在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提出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在拓展投资空间部分,提出“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 、重大引调水、……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在确保国家经济安全部分,提出“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金融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2020年1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了解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江都水利枢纽建设运行情况时强调:南水北调工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方地区用水困难问题,但总的来讲,我国在水资源分布上仍然是北缺南丰。要把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同北方地区节水紧密结合起来,以水定城、以水定业,注意节约用水,不能一边加大调水、一边随意浪费水。
此外,“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加强,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将会加快探索。“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2020年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已开始对《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9]。同时,“十四五”规划建议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方面,强调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在推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提出“健全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互助、区际利益补偿等机制,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未来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将会加快探索。
3、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稳步发展
(1)绿色信贷保持较快增长
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报告,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6.3%,同比增长了17.3%,同比增速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4.3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绿色贷款余额11.51万亿元,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10.5%。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贷款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占比为48.1%和26.7%。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52万亿元,比年初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3.33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0.3%。
(2)绿色债券发行放缓
根据Wind绿色债券概念板块统计,截至2020年11月末,我国境内市场贴标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为11315.34亿元,存量规模8689.18亿元。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明显放缓,其中,2020年1~11月发行规模为2070.79亿元,较2019年同期(2612.36亿元)减少20.7%。从季度发行规模来看(见图表11),2020年除了第一季度发行规模略高于2019年以外,从第二季度其都明显低于2019年。但是,如果除去绿色金融债券,我国绿色非金融债券发行已开始回暖,第四季度截至11月末发行规模已同比转正(见图表12),而自2019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结构已经开始发生转变,非金融债券发行占比超过金融债券,2020年绿色非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占比已达86%,比2019年还要高13个百分点。
中资机构落地蓝色债券。蓝色债券专注于支持海洋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领域,是一种新型的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融资工具[20]。作为一种新型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融资方式,全球已经发行了几只蓝色债券。2020年,中资机构也实现了蓝色债券的落地。2020年9月,中国银行发行中资及全球商业机构首只蓝色债券。该蓝色债券包括3年期5亿美元和2年期30亿元人民币两个品种,分别由中行巴黎分行和中国澳门分行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中行已投放及未来将投放的海洋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等,项目主要位于中国、英国及法国[21]。2020年10月30日,兴业银行中国香港分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成功发行三年期美元固定利率蓝色债券,共募集资金4.5亿美元,实现了中资股份制银行首单境外蓝色(海洋和水资源保护)债券发行[22]。2020年11月4日,由兴业银行独立主承销的青岛水务集团2020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蓝色债券)成功发行,发行规模3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用于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成为我国境内首单蓝色债券,也是全球非金融企业发行的首单蓝色债券[23]。
(3)可持续投资日渐丰富
绿色公募基金方面,根据财新数据[24],截至2020年9月底,国内有近三分之一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关注并参与权益类ESG公募基金投资,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230亿元,接近去年同期管理规模的两倍。此外,根据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和商道融绿共同发布的《中国责任投资年度报告2020》[25],2020年,商业银行的ESG理财成为了另一种非常重要的ESG投资类型,截止目前,已有十家商业银行发行了47只ESG主题的理财产品,保守的估计超过了230亿元人民币。
绿色私募基金方面,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的私募基金,按关键词检索结果,截至2020年12月2日,我国绿色私募基金设立数量合计697只,其中冠名绿色、环保、新能源、节能、循环经济、低碳和防疫的基金分别为105、156、360、44、16、8和4只。2020年以来新设立的基金数量为64只,是2019年全年新设立只数的84%。可以看到,2017年4季度以来,绿色私募基金设立数量有明显的减少,这主要与2017年以来,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严监管加强了对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的规范,以及特别是《资管新规》的出台,限制了金融机构投资于产业基金紧密相关。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成立。2020年7月15日,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上海市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为885亿元。其中,财政部和长江沿线11个省市出资286亿元,各大金融机构出资575亿元,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出资24亿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特色。基金将重点投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27]。
保险业积极参与绿色投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绿色可持续投资,2018年6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绿色投资倡议书》,引导和倡导各保险机构发挥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的积极作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建立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新体系。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9月底,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中涉及绿色产业的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规模达9646.65亿元。其中直接投向的重点领域包括:交通2905.22亿元、能源2757.38亿元、水利688.04亿元、市政521.17亿元等。保险资金还以股权投资计划、私募股权基金、股权直接投资等形式进行绿色投资,如投资环保类、新能源类企业股权等[28]。
三、绿色金融展望
1、气候投融资日益成为绿色金融重要领域
(1)气候投融资首份顶层设计文件出台
2020年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这是气候投融资领域的首份政策文件,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定义与支持范围,对气候投融资作出顶层设计,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该文件的出台对于指导和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助力实现新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了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资金引入、地方实践和国际合作等五大方面15项举措[29]:一是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强调强化环境经济政策引导、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和强化各类政策协同;二是逐步完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强调统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制订气候项目标准、完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和建立气候绩效评价标准;三是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强调激发社会资本的动力和活力、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和引进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四是引导和支持气候投融资地方实践,强调开展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营造有利的地方政策环境和鼓励地方开展模式和工具创新;五是深化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强调推动双边和多边的气候投融资务实合作和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风险。
(2)官方统计制度出台促进气候投融资发展
气候融资占比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之前我国由于没有气候投融资的标准和统计制度,我们将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统计表中对二氧化碳减排具有明显贡献的绿色信贷项目认定为气候投融资支持的相关项目。将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规模定义为“对二氧化碳减排量具有明显贡献的绿色信贷项目+绿色信贷战略新兴产业制造端贷款”,同时,筛选大项目下的对于二氧化碳减排量的明显贡献的细分子项目,从而形成各个大项目的不同权重。根据此测算方法,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余额占绿色信贷余额的比例持续增加,大约从66%增加至70%左右。其中2017年6月气候投融资信贷余额为5.7万亿元,占全部绿色信贷余额的69.5%,假设2019年气候投融资信贷工具规模占绿色信贷余额的比例保持在70%,预计2019年气候投融资信贷余额将超过7万亿元。从投放领域来看,气候投融资的信贷余额主要投向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新能源制造端、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
官方统计制度的出台,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气候投融资发展。2020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下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增加了气候融资统计,并包括了气候变化减缓融资和气候变化适应融资。此次银保监会专门开始对气候融资进行统计,充分说明了我国监管机构对气候变化的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可持续发展最为关心的领域之一,我国也有自主贡献的碳达峰目标,监管机构与国家大的政策和目标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此次将绿色产业和项目中与对应气候变化最为相关的领域标注出来,进行专门的统计,实现了我国气候融资的官方统计。
碳中和目标将增加碳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从而增加碳市场的有效规模,而碳市场反过来又可以激励企业和居民碳中和的行动[30],因此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程也将加速。近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中国的碳市场将加快建设,目前发电行业已经做好了相关准备,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造纸等行业前期已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工作,下一步将考虑加快纳入[31]。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正加速推进,2017年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启动,2019年,相继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0年11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公开征求意见;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公开征求《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相关制度及基础设施系统建设正稳步推进。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启动、发展和不断完善是形成碳价格信号的基础,而碳价格有助于碳金融空间打开。2020年10月《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并提出探索设立以碳减排量为项目效益量化标准的市场化碳金融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和机构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量未来市场碳价格带来的影响。未来随着碳市场的逐步发展与成熟,覆盖范围与交易品种也将逐步扩大,特别是具有价格发现功能的碳期货等碳金融衍生品或将迎来快速发展,这也将进一步增加我国碳市场的活跃度、促进碳市场的良性发展,而与之相关的碳金融业务空间也将逐渐被打开。
(4)金融业务支持的行业结构面临调整
进一步深化信贷结构的调整,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扩大绿色融资业务规模。2011年到2017年间,我国银行业贷款结构已经发生了转变,每年的新增贷款中,投向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规模占比均有所下降,而这几个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均相对较大;同时,投向碳排放强度相对较小的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新增贷款规模占比有所上升。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也将进一步深化,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需要进一步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与此同时,在强化的减排目标下,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碳捕获与封存(CCS/BECCS)等绿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也将为金融机构带来绿色金融新的发展机遇。
2、气候环境风险管理不断加强
(1)气候风险加剧
1)三大气候风险对金融机构产生影响
金融机构未来越来越受到气候相关风险的影响。总结来看,气候相关风险主要分为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和责任风险三类,其中以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为主,这三类风险对金融机构将产生越来越大影响。如转型风险,即快速低碳转型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包括政策变化、技术突破或限制、以及市场偏好和社会规范的转变等。转型风险更多体现在金融机构的资产方面。如果金融机构向业务模式不符合低碳排放经济学的公司提供贷款,那么他们可能会蒙受损失。如由于政策行动、技术变革以及消费者和投资者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支持,大量化石能源燃料储备面临搁浅风险,化石燃料公司可能会面临收益下降、业务中断、融资成本上升的局面。
化石燃料可能成为搁浅资产的风险在加大。首先,各国不断出台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抑制传统化石能源如煤炭、煤电的政策,对传统能源包括煤电的需求将下降,同时由于碳价上升导致煤电的成本将上升。其次,由于新能源技术不断发展与创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成本大幅度下降,逐渐进入平价时代,甚至发电成本会低于煤电,这对煤电企业的定价能力和盈利能力都会造成巨大冲击。最后,由于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和路线图的逐步实施,最为高碳行业的煤电,评级机构和投资机构对煤电企业的评级下调可能使得煤电企业融资成本的上升,将逐渐失去金融机构对其的支持,英国经济咨询机构Vivid Economics针对股票的转型风险模型显示,若要实现2℃温升控制目标,转型措施将使煤矿企业的估值减值80%以上。多种因素综合起来使得煤电成为搁浅资产的风险大幅上升。为实现在2050年前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现有35%的全球石油储备、52%的天然气储备、88%的煤炭储备将成为“搁浅资产”,预计仅能源行业就将损失1-4万亿美元(Breeden,2019)。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显示,在碳价上升和新能源价格下降等多重冲击之下,煤电公司对银行贷款的违约率会在10年内由3%攀升至20%以上。
2)气候风险成为金融不稳定的重要来源
近几年来,气候变化对金融系统具有潜在破坏性影响的观点已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监管者所接受,因此,气候风险管理越来越成为金融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2019年4月发布的报告,气候变化已经成为金融风险的来源,有可能影响金融体系稳定,且具有影响范围广、可预见性、不可逆性和短期路径依赖等特性[32]。极端天气事件、自然灾害、未能调整和减缓气候变化等自然环境风险及转型风险,是导致企业财务损失的潜在因素,会造成市场波动加剧和金融部门不稳定。气候变化所导致的经济和金融体系结构性改变,也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所造成的环境风险与金融风险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对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产生“长期性、结构性、全局性”的影响, 可能将触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正是由于气候风险的这些特征,国际清算银行(BIS)在2020年1月发布了一本书,名为《绿天鹅》,警告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绿天鹅”事件,从而引起下一次系统性金融危机。所谓“绿天鹅”,又称“气候黑天鹅”,具有典型黑天鹅的许多特征,指代气候变化引发的极端事件可能引起的金融风险,但同时BIS还指出,绿天鹅与黑天鹅在三个方面是不同的,首先是绿天鹅的可预见性,其次是气候灾难比大多数系统性金融危机更为严重,第三是与黑天鹅相比,气候变化的复杂性更高:与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相关的复杂连锁反应和级联效应可能产生根本不可预测的环境、地缘政治、社会和经济动荡。这意味着绿天鹅可能比黑天鹅更破坏力更强。
(2)环境和社会风险挑战加大
国际银行业首先在大型项目融资中遭遇环境和社会风险挑战。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的背景下,金融行业具有特殊及重要的角色和位置,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仅仅开发性金融机构关注可持续发展是不够的,越来越多的大型项目的融资都来自私人资本,而多家知名金融机构因为支持了一些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和社会重大影响的项目,在NGO组织的责问和抗议中成为众矢之的,给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和机构声誉都带来重大损失。
中资银行在“走出去”中遭遇环境和社会风险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海外投资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加剧,随着中国不断鼓励企业开展“一带一路”和“走出去”业务,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环境风险项目造成负面环境影响,引起的投资目的地民众和政府的不满,威胁到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由于对当地社区的文化、信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需求缺乏充分了解,有大量企业被片面地描述为“生态破坏者”、“资源掠夺者”,环境与社会风险向金融风险传导概率不断加大。例如,2017年,印尼保育组织致函中国绿发会反映,由中国某银行和浙富控股公司资助、中国水电实施的苏门答腊岛建设巴丹图鲁水电站项目,对当地的濒危物种打巴奴里红毛猩猩产生严重威胁,该组织提出了严肃抗议[34]。
我国金融业面临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日益显现。如环境公益诉讼大幅增加给银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带来压力。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环境诉讼日益增加,金融机构来自政府机构和NGO组织的压力越来越大,2018年全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113,160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案件达59,312件,超过50%[35]。部分行业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显著加大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将造成冲击。根据商道融绿的相关统计,自2012年到2019年3月,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超过188起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超过1000人;2019年3月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严重的安全与环境社会影响导致整个化工园区关闭。后江苏、山东、福建、浙江、广东、天津等省市都相继提出开展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压缩等工作[36]。化工园区的压缩意味着高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企业关停、金融机构眼中的优质客户上市公司频发的环境、安全事故和社会事件,都将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造成冲击,金融机构急需高度关注来自企业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显著加大带来的信用风险的冲击。生物多样性风险将成为环境风险的一个方面。随着国内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支持大型项目的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高的生物多样性等环境和社会风险[37]。
(3)金融机构将不断加强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
为应对气候和环境风险,加强气候环境风险管理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将日益降低高碳资产配置,逐渐对化石燃料项目进行融资限制,持续加强气候环境风险管理,将气候环境风险管理纳入机构的商业战略和商业决策,逐步建立气候环境风险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流程,开展气候环境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1)降低高碳资产配置,逐渐对化石燃料的融资进行限制
化石燃料可能成为搁浅资产的风险促使国际银行业对煤炭开采和煤电领域的融资限制不断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一方面,有责任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煤电等资产可能成为搁浅资产的风险,使得银行对煤炭开采和电力领域的融资限制不断加强。根据能源经济与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2019年发布的报告,全球已有超过100家主要金融机构逐渐开始撤离动力煤领域,并制定了正式的动力煤开采以及燃煤电厂限制政策,这些金融机构包括公共开发银行、国家发展金融机构、出口信贷机构、私人银行和保险公司,囊括了前40大全球性银行和20家全球主要保险机构中的40%。
《2020银行业气候变化化石燃料融资报告》调查显示,被调查的银行中有超过70%的银行有限制煤炭融资的政策,越来越多的银行也开始限制对部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融资,特别是针对油砂和北极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总体来看,2016-2019年间,前30名煤矿企业的融资额下降了6%,前30名煤电公司的融资额缩水了13%。预计随着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将因气候变化逐渐对化石燃料的融资加以限制,从只针对煤炭项目的限制性政策,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煤电领域的融资限制,并进一步增加对石油和天然气的限制,以及其他高耗能行业和对化石能源高度依赖行业的限制。
2)持续加强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
随着金融监管机构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日益关注,以及金融机构对气候风险认识的逐渐加强,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
近期欧洲央行与欧盟成员国国家主管部门共同起草了《气候环境风险指南(草案稿)》(简称《指南》),《指南》对欧洲银行体系应对气候环境风险提出更高要求,希望通过《指南》引导商业银行实现如下预期目标:一是在进行战略和商业决策时,银行应了解气候环境风险对银行自身商业环境产生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影响。二是在制定和实施商业战略时,银行应整合气候环境风险并将其纳入决策函数。三是在制定整体业务战略、商业目标和风险管理框架时,银行应能有效管理气候环境相关风险。四是明确将气候环境相关风险纳入银行自身风险偏好框架。五是在银行组织结构内部,应按照“三道防线”模式分配与气候环境相关风险的管理责任。六是银行应报告其与气候环境相关风险敞口的综合风险数据,为监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七是银行应将气候环境风险作为既定风险类别的驱动因素纳入其已有风险管理框架,并在足够长的时间维度内进行管理和监测,定期审查其安排,在确保资本充足性的整个过程中识别和量化此类风险。八是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银行在开展授信业务整个流程中应考虑气候环境风险,并对其投资组合中的相关风险加强监测。九是银行应考虑气候相关事件如何对自身业务连续性产生不利影响,在多大程度可能增加声誉或责任风险。十是鼓励银行持续监测气候环境因素对其当前市场风险状况和未来投资的影响,并制订包含气候环境风险的压力测试方案。十一是对出现实质性气候环境风险的银行,应能对比、评估在基准和不利情景下将气候环境风险因素纳入压力测试的适宜性问题。十二是银行应评估实质性气候环境风险是否会导致银行自身出现现金净流出或流动性缓冲消耗等问题,并将气候环境风险因素纳入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缓冲校准决策的考虑范畴。十三是为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银行至少应按欧盟委员会《非财务报告准则:气候相关信息报告增刊》有关规定,发布与气候环境风险相关的重要信息和关键指标[38]。
2020年1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2012年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把绿色信贷的内涵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信贷资金重点投放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二是银行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建立起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在向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等服务时,评价、识别企业和项目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三是银行积极制定政策,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从而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第一个方面已经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在各类绿色融资中,绿色信贷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接下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日益关注第二个方面的内涵,《指导意见》也将加强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提升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首位,并要求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问题越来越重视,同时国家环保等方面的监管也日趋严格,企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风险逐步凸显。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是防范授信企业ESG风险显著加大带来的信用风险冲击的有效手段。此外,随着民众环保、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公益诉讼日益增加,金融机构来自政府机构和NGO 组织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国对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问题研究也已经起步,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将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防范自身的公益诉讼风险和环境法律责任风险
采纳国际国内框架和原则,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国内监管机构制定的气候、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以及披露框架,为我国金融机构气候、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引,如赤道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信息披露框架以及《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评价制度体系等。赤道原则是一套国际先进的与项目相关融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工具和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相关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可持续金融发展的黄金标准之一,采纳赤道原则的100多家金融机构大体进行了三类实践模式[39]:扩展模式(适用范围扩展到零售业务、投行业务和交易业务等,并参考赤道原则的方法和工具,建立该行环境和社会风险体系),有限扩展模式(主要围绕项目相关的融资,并参考赤道原则的方法和工具,建立该行环境和社会风险体系),执行模式(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对5种金融产品落地实施赤道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为全球银行设定了全球基准,并通过实施指南、报告和自评估模板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实现负责任银行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了可行性指导;TCFD从信息披露角度为银行提供了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指导;而中国的《绿色信贷指引》与绿色信贷评价体系从金融监管的角度为银行提供了气候和环境风险管理的指南和具体方法。
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始关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日,中国大陆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已经增加至6家,包括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重庆农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和贵州银行,而“赤道原则”正是一套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目前我国有众多中小银行对采纳“赤道原则”的态度非常积极,希望通过采纳“赤道原则”,对大中型项目融资按照赤道原则提供的方法和工具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并运用赤道原则对于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工具等,建立健全银行的环境和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借鉴欧盟的相关指南和国际国内的框架和原则,预计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将气候环境风险管理纳入机构的商业战略和商业决策,逐步建立气候环境风险管理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分工,开展气候环境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建设全面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银行气候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如开展重点行业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应用于信用准入和风险管理之中。
3)开展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目前由于中资金融机构对气候风险还缺乏认识,气候风险分析的工具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有限等障碍的存在,只有较少的金融机构开始探索开展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来分析气候和环境风险。如工商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内首先开展环境压力测试先后在火电、水泥、水资源、钢铁等行业进行了环境因素压力测试工作。工商银行[40]首先构建了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对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模型,指出环境因素至少通过信用风险、连带责任风险、声誉风险等加大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其次,在量化评估环境因素对企业成本和效益影响的基础上,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从而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给和价格。最后开展火电、水泥等行业的环境成本压力测试,打通环境因素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影响的传导路径和测算方法,证明了二者的相关性和相关程度。如工商银行水泥行业环境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水泥行业进入低速增长阶段,去产能压力仍然存在;环保标准提高将对水泥行业形成较为明显的财务压力。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结合巨灾模型和违约率模型,评估了未来台风对我国沿海地区物业价值和居民收入产生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这些影响会多大程度上提高银行按揭贷款的违约率。
中英正在开展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中方试点方案将气候风险情景分析和环境压力测试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中方试点方案规定的第一阶段是一些绿色信贷数据的披露,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主要聚焦的是试点银行对环境压力较大的行业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如第二阶段的方案是对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探索开展电力等高排放行业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相应披露。在其公布的未来的工作中,也主要聚焦创新研究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量化工具以及成果应用。
2020年NGFS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案例集》,整合了来自全球30多家机构所提供的方法和模型,为银行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分析提供了一个非常好“公共产品” 。预计越来越的中资金融机构将学习和借鉴这些方法和模型,逐渐开展气候和环境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不断开始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
3、提升自身气候表现,树立负责任的金融机构形象
(1)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机构理念、愿景与战略规划
在顶层设计层面将应对气候变化融入机构理念、愿景与战略规划。一是银行应在其发展理念、愿景的顶层设计层面,与联合国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相关联,相一致,建立银行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愿景。二是在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方面,明确本机构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贡献目标和贡献方式[41]。
如渣打银行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公司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在其可持续发展理念下,从自身业务特点出发,确定了可持续发展的三项优先重点领域作为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三大支柱——可持续金融、负责任的公司和包容性社区。在三大可持续发展支柱之下,渣打银行分别提出了多项可持续发展愿景,并将其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对应,同时为实现每一项可持续发展愿景设定具体的目标,如设定2020年到2024年,为符合渣打绿色和可持续产品框架的项目,提供价值350亿美元的项目融资服务、并购咨询、债务结构设计、交易银行和可再生能源贷款服务,并不断更新。这基本形成了渣打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通过该框架,渣打银行将可持续发展贯穿于其业务、运营和社区发展的各个方面。
(2)建立自身的中长期气候表现目标,树立碳中和的气候雄心
国际主流银行纷纷建立了气候相关目标,不断加强其自身的碳足迹管理。国际上已有众多银行率先实现了碳中和目标,如汇丰银行早在2005年就成为全球首家实现碳中和的大型银行,其他如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荷兰国际集团等也均已实现碳中和。而近期也有越来越多的国际大型企业宣布了在未来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如渣打银行提出到203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范围1和范围2);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宣布到2030年实现对气候的“净零”影响;苹果公司宣布在2030年实现碳中和;此外还有部分能源企业也宣布了净零排放目标,如英国石油公司(BP)、荷兰皇家壳牌集团均宣布了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
在具体执行措施上,一方面是减少自身运营产生的碳排放,如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购买绿色电力、将公务车辆置换为电动车等,此外还可以提高自有建筑的绿色建筑认证比例;另一方面是对剩余温室气体排放引入抵消计划,如通过植树造林、购买碳排放配额、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减排效益等方式来抵消剩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来实现碳中和。预计负责任的中资银行也将建立中长期的自身的气候表现目标,加强自身碳足迹管理,并树立碳中和的气候雄心,建立负责任的金融机构形象。
4、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将成为主流
(1)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推出
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规则不断推出,成为国际主流。
欧盟:2018年3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涵盖了3大目标,10项行动,以及22条具体行动计划,其中第三个目标即为鼓励长期行为及透明度的提升,涉及到信息披露的行动为加强可持续性信息披露和会计准则制定;作为欧盟委员会《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9年12月9日发布了《欧盟金融服务领域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条例》(EU)2019/2088,该条例要求金融市场参与者和财务顾问披露其在投资决策、保险或投资建议中是如何考虑可持续性风险的(ESG风险),并将于2021年3月起生效。2019年9月30日,TEG发布了《气候基准和基准ESG披露的最终报告》,后TEG在《最终报告》的基础上,发布了《气候转型基准、与巴黎协定一致的基准和基准的ESG披露指南》。2019年12月6日,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EBA Action Plan on Sustainable Finance),明确关键指标与信息披露:确定关键指标,包括定性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ESG相关的披露将基于现有的工作,例如《非财务报告准则:报告气候相关信息的补充》、《欧盟分类法》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关于气候相关财务披露(TCFD)建议》等。
英国:2019年7月,英国发布了《绿色金融战略》,提到政府希望从2022年起,所有的上市公司都要按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 ( TCFD ) 的标准进行气候变化相关信息的披露,并且正在探索强制披露的可行性。
新加坡:新加坡是亚洲最早对ESG 报告作出强制性披露要求的国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12年修订了《公司治理准则》,增加了一条董事会职责,要求董事会在制定公司战略时考虑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环境和社会问题。2016 年,新加坡交易所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结束的会计年度开始必须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针对公司的 ESG 信息披露采用 "不遵守就解释" 原则。
(2)气候环境信息披露框架不断发展
国际上主流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框架主要有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碳信息披露项目(CDP)、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绿色保险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等。这些框架均采用自愿披露原则,目标受众主要针对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类型大多涵盖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水资源、废弃物等,现阶段较多采用年度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形式。
以TCFD为例,其对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建议几乎覆盖所有金融和非金融部门,并明确了金融机构对气候风险的任何评估都需要对其潜在资产和负债敞口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确认和报告,帮助投资者、贷款人和保险公司合理地评估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及机遇。根据TCFD在2020年10月最新发布的《2020现状报告》,全球已有超过1500家机构支持TCFD建议,包括超过1340家总市值达到12.6万亿美元的公司、管理着150万亿美元的金融机构,以及超过110个监管机构和政府实体,同时新的支持机构还在不断增加。TCFD工作组围绕组织机构运作核心要素的四个专题领域(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提出了11项披露建议,并提供了金融部门的补充指南。
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等银行纷纷采纳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组(TCFD)建议,对其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风险的业务、治理、策略、风险管理、相关指标与目标进行管理和单独披露。根据公开信息,目前国内的中国工商银行宣布采纳了TCFD,并按照TCFD框架在2019年公开发布了《工商银行绿色金融专题报告》。
综合来看,国际银行业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比例在逐年提升,但在部分特定信息披露方面要低于其他行业。TCFD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最新的现状报告,对2017-2019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审查与分析。分行业来看,对于TCFD提出的四个领域11项具体建议,国际银行业的平均披露率水平为23%,在8个被审查的行业中仅排第五。
在该报告中,TCFD审查了286家银行业机构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包括三个子行业:区域性银行、大型多样化银行、投资和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规模从约100亿美元到4.4万亿美元不等,资产规模中值接近540亿美元。从2017年到2019年,在所有的11项TCFD建议披露信息中,银行的披露比例均有所增加,其中披露比例增长最为显著的为风险管理流程和与气候相关的指标,均提升了11个百分点,这表明银行越来越多地披露其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程序以及它们使用的气候相关指标。
(3)主要资产碳强度信息披露开始起步
金融机构学习和创新气候环境信息测算与披露方法学,进行信贷和投资等主要资产碳强度的信息披露。
国际上,部分金融机构以协调融资排放量的核算为目标建立了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关系(PCAF),截至2019年,已经有50多家金融机构加入。PCAF是一项由行业主导的全球性碳核算项目,协调金融机构衡量和披露其投资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目标是标准化投融资排放的核算和披露,并协助金融部门与《巴黎气候协议》保持一致,银行和投资机构可以使用PCAF评估其投融资排放,以此作为其他有关气候行动的起点,并使投资组合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目前荷兰PCAF和北美PCAF已经开发了包括项目融资、企业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公司债券等多个绿色金融产品的区域方法学。
在国内,商业银行一直是我国绿色信贷的主力军,也是我国以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的最重要机构。然而遗憾的是,仍然没有一个可以直接反映银行业全口径信贷资金碳减排综合效益的指标体系,现有的“绿色信贷”环境效益指标只能反映出预计未来的节能减排量,更为重要的是其未能反映“全口径信贷”的环境效益。在此背景下,兴业研究构建了一个综合的指标——信贷碳强度[42],即每新增一单位信贷投放将引致多少单位的完全二氧化碳排放量。信贷碳强度并不区分绿色信贷与“非绿”信贷,主要测算依据是信贷投放行业的碳足迹,反映的是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综合碳排放效率。
(4)我国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推进
我国气候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正在不断推进:2016年,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2018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了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2019年12月18日,中国香港联交所公布了新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简称新版ESG指引),与现行的ESG指引相比,新版ESG指引在ESG管治、风险管理、报告边界、环境及社会范畴均新增了多项强制性披露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国香港上市公司ESG报告的合规披露标准不断提高。
2020年1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的视频演讲《发展绿色金融 促进低碳发展》中指出,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将碳中和作为长期愿景,未来绿色金融将有更大发展空间。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重点推进几项工作:一是以碳中和目标为约束条件,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二是研究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三是提高环境和气候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能力。四是便利国际投资者参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由此可见,未来对中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将不断提高。
[1]资料来源:IPCC,Special report: Global Warming of 1.5 ºC. 2018
[2]资料来源: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组(TCFD)2020年10月发布的《2020现状报告》(查于2020/11/30)
[3]资料来源:Net Zero Tracker,https://eciu.net/netzerotracker(查于2020/11/30)
[4]资料来源:Making the green recovery work for jobs, income and growth,2020/10/6, http://www.oecd.org/coronavirus/policy-responses/making-the-green-recovery-work-for-jobs-income-and-growth-a505f3e7/#endnotea0z11 (查于2020/11/30)
[5]包括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南非
[6]资料来源:THE BIDEN PLAN FOR A CLEAN ENERGY REVOLUTION AND ENVIRONMENTAL JUSTICE,https://joebiden.com/climate-plan/# (查于2020/11/30)
[7]资料来源:赤道原则官网,https://equator-principles.com/members-reporting/(查于2020/12/2)
[8]资料来源:负责任银行原则官网,https://www.unepfi.org/banking/bankingprinciples/(查于2020/12/2)
[9]资料来源: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官网https://www.climatebonds.net/files/files/Markets-Monthly_September_Final.pdf(2020/10/9)
[10]资料来源:UNPRI官网:https://www.unpri.org/signatories/signatory-resources/signatory-directory(查于2020/12/2)
[11]资料来源:曹德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新浪财经,2020/12/2 https://finance.sina.com.cn/esg/sr/2020-12-02/doc-iiznezxs4752221.shtml?cref=cj(查于2020/12/3)
[12]资料来源:Sustainable Fund Flows Hit Record in Q2 . Morningstar, 2020/8/4 https://www.morningstar.co.uk/uk/news/204525/sustainable-fund-flows-hit-record-in-q2.aspx
[13]资料来源:Sustainable investment funds just surpassed $1 trillion for the first time on record 2020/8/11 https://www.cnbc.com/2020/08/11/coronavirus-esg-and-sustainable-funds-surpass-1-trillion-for-the-first-time.html(查于2020/12/3)
[14]全文请参见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20-11/03/content_5556991.htm(2020/11/3)
[15]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国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2020
[16]綦宇,中国确定2060年碳中和目标 新能源行业或将迎来倍速发展,21世纪经济报道,2020/9/24,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00924/21f7ccb188ba1fb47508057b62be3e01.html
[17]Fuss et al, 2018, Negative emissions—Part 2: Costs, potentials and side effects
[18]资料来源:Biodiversity and the economic response to COVID-19: Ensuring a green and resilient recovery,2020/9/28, http://www.oecd.org/coronavirus/policy-responses/biodiversity-and-the-economic-response-to-covid-19-ensuring-a-green-and-resilient-recovery-d98b5a09/ (查于2020/11//28)
[19] 全文请参见:https://www.ndrc.gov.cn/hdjl/yjzq/202011/t20201127_1251549_ext.html(2020/11/27)
[20]方琦,钱立华,鲁政委,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 什么是蓝色债券,兴业研究,2020/02/17
[21]资料来源:http://bank.hexun.com/2020-10-16/202241000.html(2020/10/16)
[22]资料来源:https://www.cib.com.cn/cn/aboutCIB/about/news/2020/20201102.html(2020/11/2)
[23]资料来源:https://www.cib.com.cn/cn/aboutCIB/about/news/2020/20201104.html(2020/11/4)
[24]资料来源:财新智库,2020年中国ESG发展白皮书。
[25]资料来源:https://finance.sina.com.cn/esg/sr/2020-12-02/doc-iiznctke4407307.shtml?cref=cj(2020/12/2)
[26]资料来源:财新智库,2020年中国ESG发展白皮书。
[27]资料来源: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沪揭牌 首期募资885亿元,新华网,2020/07/15,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20-07/15/c_1126242830.htm(查于2020/07/27)
[28]资料来源:曹德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新浪财经,2020/12/2 https://finance.sina.com.cn/esg/sr/2020-12-02/doc-iiznezxs4752221.shtml?cref=cj(查于2020/12/3)
[29]资料来源:李高,气候投融资是实现新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新动能,气候投融资公众号
[30]资料来源:中国提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意味着什么?碳排放交易网,2020/9/24, http://www.tanpaifang.com/tanzhonghe/2020/0924/74163_12.html
[31]资料来源:环境部气候司:“十四五”期间将大力推动,澎湃新闻,2020/9/29,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396604
[32]详见https://www.banque-france.fr/sites/default/files/media/2019/04/17/ngfs_first_comprehensive_report_-_17042019_0.pdf
[33]陈雨露.在2019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的讲话 [N]. 中证网讯,2019-12-23.
[34]资料来源:中国绿发会,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937/4852.html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去年全国共立案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59312件[EB/OL].http://www.mnr.gov.cn/dt/ywbb/201902/t20190216_2395776.html,2019-02-16.
[36]新浪新闻.江苏化工企业整治提速 50个化工园区将减至20个[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9-04-05/doc-ihvhiewr3384829.shtml,2019-04-05.
[37]钱立华,周嵘,方琦,鲁政委,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中国金融机构面对生物多样性的风险与机遇,兴业研究,2020/05/20
[38]管晓明、张文婷,欧洲即将启动《气候环境风险指南》——银行准备好了吗,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9月刊
[39]钱立华,刘霞,鲁政委,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金融机构赤道原则实践:模式与经典案例
[40]中国工商银行.工行发布绿色金融压力测试研究成果[EB/OL].http://www.icbc.com.cn,2016-05-05.
[41]叶燕斐,银行和保险机构应加强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管理,《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9月刊
[42]方琦,钱立华,鲁政委,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银行与中国“碳达峰”:信贷碳减排综合效益指标的构建,兴业研究,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