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指南

2014-9-23 15:42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水泥企业监测和量化方法。 本文件主要用于指导纳入湖北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报告制度的水泥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与量化。

2、组织边界

纳入湖北省碳排放配额管理和纳入湖北省碳排放报告制度的水泥生产企业。

3、运行边界

水泥企业进行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时,涉及的运行边界包括与生产相关的能源直接 温室气体排放源、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源(如生料煅烧工艺)和外购电力产生的能源间 接温室气体排放源。不包括灭火器等逸散排放、非生产用移动源排放和外购蒸汽产生的 排放。水泥生产过程主要分为七个计算单元,具体计算范围如下,企业可依据实际情况 进行计算范围的选择:

1)矿石开采及辅助设施:从原料开采、破碎及皮带运输或车辆运输,到原料进入生产 厂区的整个矿山开采工艺过程。2)生料制备:从原料进入生产厂区,经破碎、粉磨、运输,到生料进入窑炉的整个生料 制备工艺过程。3)生料预热分解:从生料进入预热器,到生料预热分解的整个过程。4)熟料煅烧:从生料进入窑炉,到熟料进入熟料库(含库顶收尘设备)的整个熟料煅 烧工艺过程,包括煤粉制备系统。5)水泥制备:从熟料出库(含库底下料设备)、加入水泥混合材、石膏等,经水泥磨粉 磨后进入水泥库,到包装发运的整个水泥制备工艺过程,包括混合材、石膏运输、制备系 统。6)辅助生产和管理:生产控制、质量管理及行政办公等。7)协同处置废物:从废物进入生产厂区,到废物进入窑炉焚烧处理的整个工艺过程。 水泥粉磨站运行边界主要包括:从熟料、混合材、石膏等进入水泥粉磨站生产厂区内,经水泥磨粉磨进入水泥库,到包装发送。

4、排放源及源流

一般水泥企业排放源及源流可参见表1。可依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情况对排放源进 行增减,但应在监测报告中给予说明。

表1、一般水泥企业排放源及源流

 

运行边界

 

设施/活动

 

排放源

 

计算过程涉及物料

 

 

 

排 放

 

各生产工艺阶段

 

化 石燃料的燃烧

 

汽油柴油等

 

服务于生产的移动源

 

燃 料燃烧

 

汽油柴油天然气

 

排 放

 

窑炉

 

生料的煅烧

 

生料熟料

 

排 放

 

购 电力的消耗

 

燃 料的燃烧

 


4.1、能源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

除工艺排放外的其他化石燃料充分燃烧产生的 CO2 排放,主要有:

1)自备电厂发电过程中化石燃料的燃烧(如有);2)矿石开采、生料制备、生料预热分解、熟料煅烧、水泥制备、辅助生产和管理、协同 处置废物等过程化石燃料的燃烧。3)服务于生产的移动源消耗的化石燃料的燃烧;

4.2、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源

窑炉内生料煅烧过程中碳酸盐分解产生的 CO2 排放;

4.3、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源 本文件中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由外购电力生产造成的 CO2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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