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灿 等: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路径与政策体系

2020-12-22 07:45 来源: 中国环境管理 |作者: 王灿,张雅欣

碳中和愿景的政策体系


2.1 法律法规

通过立法手段,为碳中和愿景提供法律保障。碳中和愿景下的长期深度减排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必要通过立法手段为减排政策的长效实施提供法律基础、增强执行力度。当前,气候立法正逐渐成为国际碳中和行动的重要组分,尤其是一些国家如瑞典、丹麦、新西兰等以立法形式承诺了碳中和目标。通过立法来保障减排政策的法律基础和效力,可以把碳中和的长期愿景转换为全社会的行动共识,全面促进低碳转型的个人行为、企业行动、资金流动、技术研发。

在此基础上,我国可以进一步考虑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制度建设。一方面,持续推进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代表的国家碳交易制度建设,将行业覆盖范围由高耗能行业扩展到未来具有较大排放增长潜力的行业,如建筑排放、交通排放等,通过碳市场形成稳定的、不断提升的碳价格市场信号和不断加严的碳排放总量控制预期。另一方面,将创新性低碳和负排放技术的长期发展纳入我国关键技术发展战略,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技术创新和进步是实现碳中和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的关键。在全面提高能效、推动能源系统脱碳等技术的基础上,发展关键负排放技术,如基于自然的减排措施(如植树造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物质能结合碳捕集封存(CCS/BECCS)等。持续支持氢能、核能、储能等战略性技术方面的研发创新,同时关注电池全产业链、新兴数字技术等的减排潜力。

2.2 地方行动方案

地方自主探索碳中和方案是实现碳中和愿景的必然途径。一方面,碳中和愿景指引下的发展需要各地结合各自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等方面特点探索合适的转型路径。另一方面,开展碳中和行动,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因此,尽管碳中和是面向2060年的远期愿景,近期我国仍然可以而且应当考虑鼓励达峰积极的省份率先自主探索碳中和路径,通过制定地方战略、规划等方式将未来40年的碳中和目标纳入未来10年的碳达峰行动中,从而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路径的协调一致。地方需要研究提出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政策与行动,包括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如何实现低碳化转型,建筑、交通、农业等部门如何实现低碳发展等。此外,地方还需要探索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行业碳排放标准、项目碳排放评价、碳排放准入与退出等相关制度、标准和机制。

2.3 行业和企业碳中和约束与激励

实现碳中和最终要靠技术,而企业既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又是碳排放的直接来源。因此,能否让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创新和行动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首先,对于企业而言,碳中和路径意味着越来越严格的碳排放标准,或者越来越高昂的碳排放成本。能否成功实现脱碳跨越,将成为决定企业未来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碳中和将通过产品市场的竞争实质性地构成行业标准。事实上,在一些行业已经出现了类似的苗头。例如,逐渐成型的欧盟钢铁碳关税方案和逐步成熟的欧洲新型零碳钢铁技术被认为很可能推动全球钢铁行业的零碳化标准。其次,消费者的低碳偏好、商业伙伴的碳中和行动将改变商业格局,通过消费市场和生产链将碳中和的行动传递至更多行业、企业。例如,苹果公司将推动供应链使用清洁能源作为减少其范围三碳排放的重要举措,由此将促使其上游配件供应企业探索碳中和发展,以获取市场竞争力。此外,碳中和愿景将对高排放、长寿命期的投资建设项目带来政策性风险,降低这类项目的商业吸引力和融资能力,间接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创造有利条件。目前,不少跨国企业纷纷响应国际碳中和行动,将碳中和目标纳入企业未来发展战略,其中互联网、零售、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企业提出的碳中和承诺普遍早于其母公司所在国家的碳中和目标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碳中和目标对形成企业新型竞争力的作用和影响。

为推动企业层面的碳中和行动,首先,我国应充分利用市场化工具,降低企业零碳化发展成本,如加快全国碳市场启动进程,推动碳价进入企业生产决策,通过碳价信号来引导企业以最小成本实现碳减排。目前,我国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进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阶段,接下来应加快制定相关细则,完善硬件设施,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实质性运营。其次,利用气候投融资工具,降低企业零碳创新成本和风险。目前我国已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旨在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接下来需加快构建相关政策体系,完善气候投融资标准,通过地方试点和创新气候投融资模式,来为企业自主探索碳中和发展路径开辟融资渠道,降低低碳投资风险。最后,需要加强对低碳/零碳技术保护和扶持,通过完善低碳/零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新技术给予税收抵免,进行政府采购以及技术授权等,提高企业碳中和发展收益。

2.4 面向社区和个人的鼓励政策

社区是连接个人与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平台,社区层面的减排行动是个人参与碳中和进程的关键环节。因此,可鼓励社区以削减排放总量、控制居民人均碳排放量为目标,自主制定零碳社区规划,并且在规划中注重提高零碳生活方式的需求满足程度,提升个人对零碳生活的接受度。具体来说,就是鼓励社区着重发展零碳分布式能源、实施零碳建筑改造、打造零碳出行系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利用碳普惠平台践行低碳行为,以及加大零碳生活宣传推广等。

其中,在零碳出行方面,可考虑在社区中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加装公用充电桩以及进行电网增容。通过建立服务便利的充换电网络,增加个人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进而选择更加低碳的出行方式。社区碳普惠制度可通过经济激励等,引导个人自愿参与并持续采用节能减排行为,其中规范合理的激励信号在促进个人低碳行为可持续性方面起到关键作用。因此,我国应建立规范的社区碳普惠制度标准,实现碳普惠行为数据处理、收益量化算法及收益分发等环节的标准化与统一化,引导碳普惠平台与碳市场逐步对接。此外,还应鼓励社区通过建立碳普惠平台,为个人提供低碳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广泛采取减少碳排放及增加碳汇的行为。

个人通过响应政策和影响企业等方式深度参与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进程,对约束范围三的碳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可以考虑利用多种政策手段,平衡个人的低碳付出与回报预期,最大化需求侧减排潜力。我国可考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个人选择零碳生活方式。例如,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加大峰谷电价差,可增加节能减排的经济利益,引导个人合理用电;加大对低碳产品的直接补贴力度,降低低碳产品的实际价格,提高低碳产品价格竞争力。此外,还需要加大零碳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个人减碳意识,提升个人对零碳生活的认可度。

2.5 政策体系梳理

面向不同主体的政策需求强调了碳中和社会路径中政府、企业与个人的减排作用,而社会路径与技术路径高度融合,从政策需求中可进一步梳理出基于技术路径的政策体系。由1.2节可知,碳中和愿景下排放路径依赖于高能效循环利用、零碳能源以及颠覆性负排放三大领域的技术支撑,图4反映了面向三类技术的政策体系。


能效提升技术已相对成熟,减排成本较低,甚至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其在应用层面的阻碍主要来自于时间成本、激励错位、行为因素等方面。在鼓励成熟能效提升技术扩散时,恰当的法规标准、信息工具等可以培育更明智的能源消费选择,其中主要包括能效标准、能效审计及管理、能效标识等。这从生产侧强化了对于企业的能效要求和管理,而在需求侧则利用信息引导消费者提高节能意识、激励和促进更好的选择。

近年来,零碳能源技术成本大幅下降,在价格上相对于化石能源已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具备大规模经济开发的潜力,然而零碳能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合理有效的政策为其创造市场空间。主要可通过建立健全碳税制度、碳排放交易机制等基于市场的减排政策,发挥价格的指导作用,增加化石能源技术的应用成本,提升零碳能源技术的经济性和市场优势。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现有企业以成本最低化的方式实现减排,另一方面也将提高零碳能源技术应用带来的公共收益和私人回报规模,提升零碳能源技术领域进一步投资创新的吸引力。

除了通过常规手段实现能源系统深度减排外,还需全面部署颠覆性减排和碳汇技术。然而,技术创新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成本过高、研发周期长,风险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技术商业化复杂性较高等问题,需要政策紧密配合,从资金、技术、制度建设等层面保障创新链的生命力。主要可以通过公共资金支持技术及其应用的研发和示范,直接资助技术转化成商业化产品,通过政策的实施为新技术改良下的产品创造价格补贴等,促进颠覆性减排和碳汇技术研发。

3 总结与展望

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承诺中国将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为中国未来低碳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同时也意味着未来异常艰巨的长期深度减排行动。总体上,中国碳中和愿景下的排放路径将呈现尽早达峰、稳中有降、快速降低、趋稳中和的过程。而促使社会经济系统按照预期的排放路径迈向碳中和愿景,需要关键技术路径的支撑和社会路径的保障。从控制碳排放途径的角度,高能效循环利用技术、零碳能源技术、负排放技术形成了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三大关键技术领域。政府、企业、个人则在迈向碳中和的社会路径中具有至关重要而又各有侧重的作用。这需要科学的政策体系,充分考虑社会路径与技术路径的高度融合,形成系统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资本和人才朝着碳中和技术创新和市场化推广应用方向快速汇集。

从社会路径来看,政策体系面向不同行为主体产生了不同的政策需求。首先,国家应通过立法手段,为碳中和愿景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可鼓励达峰积极的省份率先自主探索碳中和路径。对于企业,应考虑充分利用市场化工具,降低企业零碳化发展成本,利用气候投融资工具,降低企业零碳创新成本和风险,并且加强低碳/零碳技术保护和扶持。最后,对于社区和个人,一方面鼓励自主制定零碳社区规划,一方面加强碳普惠等平台建设,引导个人选择零碳生活方式。而围绕技术发展,政策体系应充分结合市场机制、法规标准、信息工具等方面,鼓励成熟能效技术的扩散,为先进技术创造市场空间以及促进颠覆性技术研发等。

文献来源:王灿,张雅欣.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路径与政策体系[J].中国环境管理,2020,12(6):58-64.
DOI:10.16868/j.cnki.1674-6252.2020.06.058

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评估体系建设及实现路径”(17ZDA077);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委托项目“2050 年碳中和目标国际动态及影响研究”(201901)。

作者:王灿1,2*,张雅欣1
单位:1.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2.清华大学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

作者简介: 王灿,教授,博导,主要从事全球气候变化经济学与政策、能源环境经济系统模拟与分析、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等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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