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论文】企业及投资机构参与上海碳市场的成功案例

2020-12-30 10:46 来源: 对话2049 |作者: 刘佳

合理运用政策获得经济收益,积极参与碳金融创新


本市纳管企业可使用一定比例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进行配额清缴,每吨CCER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一般CCER价格低于配额价格。本市电力行业企业一直是购买CCER的主力军,近年来,航空化工、电子等更多行业企业也积极参与到CCER交易中来,通过购买CCER进行履约,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履约成本。有的企业通过配额置换,使用CCER履约,同时将富余的配额出售,利用二者的差价将碳排放权变成了真金白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

同时,本市持续推进碳金融市场发展,鼓励借碳交易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发展,促进碳市场功能创新。探索基于碳排放权的衍生金融产品研究,为投资者管理相关投资风险提供市场化工具。纳管企业、投资机构积极参与碳金融创新,将沉睡的资产变成收益,不断增强自身的碳资产管理和运作能力。

案例5: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参与上海碳交易试点各项工作,尝试碳金融产品,是业内第一家开展了“碳资产卖出回购”“碳配额远期交易”“借碳”等业务的民航企业,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经验。以“碳资产卖出回购”为例,春秋航空、兴业银行与上海置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签署《碳配额资产卖出回购合同》,交易标的为50万吨碳配额。该单卖出回购业务由春秋航空向置信碳资产根据合同约定卖出50万吨2015年度的碳配额,在获得相应配额转让资金收入后,将资金委托兴业银行进行财富管理。约定期限结束后,春秋航空再购回同样数量的碳配额,并与置信碳资产分享兴业银行对该笔资金进行财富管理所获得的收益。该模式既保证了春秋航空可以无风险完成履约,又盘活了碳配额资产,在获得融资的同时,达到了碳配额资产的高效管理,实现了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三方共赢。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