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现将《实施方案》《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填写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预分配相关数据表,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张瑜
电话:(010)65645640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