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LNG”带来的挑战

2021-1-5 13:16 来源: 能源杂志 |作者: 孙晔、张嘉

“碳中和LNG”的概念


究竟什么是“碳中和LNG”?

针对一般范畴内的产品和货物,国际上最常被引用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口径是《温室气体议定书》(Greenhouse Gas Protocol)项下的设定。针对一个企业产生的排放,《温室气体议定书》将全产业链条的排放量划分为三个范畴(scope)。

第一范畴(Scope 1)之自身拥有和控制的资源所产生的直接排放(例如一般生产型企业在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第二范畴(Scope 2)指相关能源消耗对应在能源生产环节产生的间接排放(例如一般生产型企业使用的电力在发电环节的排放);第三范畴(Scope 3)指第二范畴以外的产业链所有上下游间接排放(例如一般生产型企业使用的电力对应的化石燃料在开采和运输环节产生的排放)。上述分类在概念上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但是并不严密;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分别进行统计时可能会有重复计算的问题

因而从一般观念上看,“碳中和LNG”是指在天然气的上游开采、处理、液化、运输、再气化以及最终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被其他形式的减碳行为完全抵消,进而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净零(net-zero)排放。例如,根据壳牌官网的信息,其于2020年6月与海油签署的2船次“碳中和LNG”就是通过壳牌包括在中国青海新疆支持的植树项目抵消了该船次LNG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值。其他“碳中和LNG”供应商提供的减碳方案还包括投资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碳捕捉项目等等。

结合LNG产业链的特点和《温室气体议定书》的口径,如果发电企业最终采购并消耗了“碳中和LNG”,那么从该发电企业的角度,其会实现第一、二、三范畴的碳中和。从最终电力消费者(一般工业企业)的角度,那么该企业将实现第二、三范畴的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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