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红头文件”正式印发:全国碳市场真的来了,2030交易额将超千亿!

2021-1-7 22:34 来源: 华夏能源网 |作者: 时玉丰

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框架内,碳排放市场中的企业面临三个选择:


一、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从而减少企业自身碳排放,如果实际碳排放低于碳配额,就把差量部分的碳排放权市场中出售;
 
二、碳排放超过碳配额,以市场价格从其他企业购买碳排放权以抵消超出的碳排放;
 
三、不投入研发也不购买碳排放权,如果碳排放超过碳配额则接受罚款,罚款额由政府设定并且远高于投入研发或购买碳排放权的成本。
 
在碳排放配额以及交易落地上,执行难一直是一大困扰。本次《办法》中,针对不落实碳排放任务的企业,在政策上明确将给予处罚,确保碳排放交易的有效实施。
 
《办法》规定: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测算其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并将该排放量作为碳排放配额清缴的依据;对虚报、瞒报部分,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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