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4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从无到有、蓬勃发展,理论
政策和
市场实践日益丰富,逐步形成了“四个有机结合”的总体思路,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有效防范风险有机结合,发挥政府完善制度环境职责与激发市场内在动能有机结合,强化中央政府顶层设计职能与发挥地方政府自主创新有机结合,立足国情彰显中国特色与引领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有机结合。沿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两条发展主线,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构建了标准体系、数字基础设施、产品服务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四大支柱”,为经济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是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6.3%,存量规模居全球首位。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达1.2万亿元,居全球第二位。二是绿色保险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正式成立,ESG投资理念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同。三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稳步推进,一项国际标准、一项国家标准和五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浙江、
江西、广东、
贵州、
甘肃、
新疆六省(区)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蓬勃开展,在夯实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和保障政策、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跨省区和国际合作、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等领域继续发力,初步取得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鲜活案例。
例如,浙江湖州创新性践行“两山”理念,通过试用绿色金融标准、推动生态环境资源转化、有效运用金融科技,实现央地协同联动,既推动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又较好实现了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群众就业增收。截至2020年上半年,各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超过2000亿元,占试验区全部贷款余额的1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绿色债券余额近1200亿元,同比增长83%,试验区绿色项目库入库项目2200多个,绿色项目累计投资超过1.87万亿元。
同时,我国继续借助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一带一路”等多边平台以及中欧、中英、中法等双边平台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向国际社会宣传推介国内政策、制度、标准和最佳实践。绿色金融成为我国深度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重要领域,国内绿色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