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给绿色金融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蔓延,促使全球各国更加深入地审视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持续发展共识进一步提升。在9月的第75次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2030年前实现
碳排放达峰、力争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在10月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总书记又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碳
减排新目标的提出,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单位GDP
碳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欧盟的6倍多。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虽然具有一定基础,但时间紧、任务重,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出了很高要求,也给绿色经济、绿色金融快速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创造了新机遇。
第一,高碳依赖的产业结构调整过程缓慢,必须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加速实现投资结构调整。
我国碳排放水平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长期依赖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工业结构和
交通运输结构。当前,我国大量的煤电机组和
钢铁、
水泥等生产设施仍处于服役早期阶段,工业和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仍较高,总体而言,经济增长对高碳行业的依赖度显著高于全球水平,发展方式转型不会在短期内自动实现。疫情后,出于经济复苏的考虑,部分地方高能耗项目有所抬头。数据显示,1〜10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0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增速比上年回落1.3个百分点;其中,
化工行业、
建材行业、黑色金属冶炼行业及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而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较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速较上年回落5.2个百分点。这表明,疫情后我国工业结构进一步偏向高能耗重工业。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必须下更大气力,尽快改变高碳依赖的投资结构。
第二,绿色低碳产业外部性强,需要金融手段将外部性内部化,理顺投资回报机制。
绿色发展、控
碳减排不仅是做减法,剔除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高碳行业;更要做加法,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培育绿色低碳的
节能环保产业,腾笼换鸟,在实现正向环境效益的同时,实现“六稳”“六保”。但是,绿色产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个体收益小于社会总体收益,往往存在供给不足的
问题。绿色金融致力通过有针对性的产品设计将环境效益的外部性内生化,并通过差异化的定价手段将外部性的成本收益传导至实体企业,改变企业的回报率进而影响其生产经营行为和投资决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有助引导更多资本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实现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在绿色资产和非绿资产的差别化定价方面开展了诸多有益探索。例如,在监管层面,通过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对绿色金融业务开展财政贴息和奖励等方式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回报率,鼓励金融机构将
政策优惠通过利率渠道传导至绿色投资主体。在金融机构层面,部分金融机构通过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等方式,探索差异化定价方案,真正实现了对绿色实体企业的让利。其中,工商银行在借鉴赤道原则和IFC绩效标准与指南的基础上,按照贷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其环境与社会风险大小,将境内法人客户全部贷款分为四级、十二类,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和贷款实施动态分类及差异化管理。
第三,金融系统绿色化低碳化是金融自身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从“十四五”开始,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更严格的政策措施转变产业和经济结构,给传统高碳产业带来较大影响。以能源生产供应为例,据估计,在2℃温控目标下,全球约四分之三的煤炭储量将被搁浅,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的搁浅风险主要集中在资产碳密度高、储量大的企业以及严重依赖石油和天然气的主权国家。
目前,煤炭依然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来源,随着相当一部分能源企业放弃开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传统化石能源企业和资产贬值明显加速,可能形成规模巨大的搁浅资产。而且,在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煤炭等化石能源价格暴跌和供过于求,将进一步加剧化石能源企业及资产贬值。实体企业受到的影响将进一步传导至金融部门,给金融系统带来巨大挑战,尤其是资产配置偏向高碳领域的金融机构必将受到更大冲击。
2020年以来,贝莱德、摩根大通、高盛、花旗、摩根士丹利等知名金融集团先后强化其煤炭投资限制政策。日本银行业巨头三井住友和瑞穗银行也收紧了煤炭融资政策。我国金融机构应着力提高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的认识和管理能力,及时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有序推进境内外投资去碳化,平稳释放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