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碳交易体系建设
“十二五”时期以来,“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五中全会决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2014-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下称,全国
碳市场)均做出了安排部署。
党的十九大要求,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落实好减排承诺,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2019年7月召开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要更加注重运用经济
政策、
法规标准等手段,加快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2020年9月,中国向世界作出的“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承诺,更将推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提速。为此,生态环境部已于2020年12月底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