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从发改部门转隶到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如何衔接?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吴高鹏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苏州市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职能,于2019年下半年从发改部门转隶到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工作落实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区(县级市)一级相关工作,也落实到大气环境管理部门。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自这项职能转隶一年半以来,工作分为几个方面:
1) 建立高位领导机制,协调统筹各地各部门的联动,排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
2)承接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职能转隶,按照市政府低碳工作方案,综合调度能源总量和强度控制、清洁能源发展、
交通和建筑
节能等各方面日常工作,每年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科学评估全市低碳发展情况;
3)深化推动国家低碳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低碳示范区、零碳企业建设等工作;
4)积极对接全国
碳交易市场建设,分批次对全市600余家达到13000吨二氧化
碳排放的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报送及核查工作,组织50余家首批纳入全国
碳市场建设的企业开展注册登记及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