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地方作为责任主体的作用 个性化试点探索为全国碳市场提供地方实践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
市场化手段,相对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会
减排成本较低、能够为企业减排提供灵活选择等优势。国际实践表明,
碳市场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
2011年以来,我国在天津、上海、重庆、
深圳、广东和湖北7省市启动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我国已经成为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省市碳市场共覆盖20多个行业、接近3000家企业,累计配额成交量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金额近100亿元。
碳交易试点为碳交易机制进行个性化探索,在交易机制设置、配额分配方法、
ccer抵消机制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地方经验,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参考。其中,广东碳市场交易较为活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透露,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以来,广东省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
碳强度目标,10年累计下降超44%。其中,“十三五”前4年广东省碳强度累计下降20.1%,接近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20.5%的目标。在碳排放交易方面,截至2020年底,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69亿吨,累计成交金额34.89亿元,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8%,位居全国第一。通过碳市场中灵活的市场机制,广东逐步将占全省碳排放近70%的
钢铁、
石化、
电力、
水泥、
航空、
造纸等六大行业约250家控排企业纳入碳市场范围,覆盖全省约70%的能源排放量。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地方是落实国家碳达峰任务的责任主体,“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水平高、绿色发展基础好、生态文明创建积极性高的地区应争当“领头羊”,率先实现碳达峰。
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美丽中国创建示范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应该积极主动作为,率先提出并实现碳达峰。
江苏作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省,是全国
碳减排的重点区域和潜力地区。在2020年底召开的江苏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上,江苏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的目标。
江苏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占全国5.8%的人口,创造了超过10%的GDP,单位国土面积污染物排放总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超载”、环境成本“透支”的现象仍然存在。在这样的条件下,江苏提出在全国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必将为全国达峰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在能源结构变革上,江苏已经抢先一步。全省有61个风电场,海上风电规划容量1460万千瓦,领跑全国。其中,盐城规划容量占全省的56%、全国的11%。盐城新能源发电利用率同样领先全省,发电量占全市用电量的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