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支持碳中和的国际经验
欧洲、英国等发达经济体在过去几年中较早宣布了
碳中和的目标, 其金融业和监管机构也在支持低碳投资方面有较多的经验。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以“不损害其他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原则,制定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从多年前一些非官方机构所推出的绿色和气候金融标准,到最近几年欧盟正在制定的官方可持续金融标准,其主导原则是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同时也覆盖了其它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如降低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支持资源循环利用等。但欧盟在最新发布的可持续金融标准中强调,符合其标准的经济活动不得损害其它可持续发展目标,即不能因为实现了一个目标而损害了另一个目标。比如,煤炭清洁利用项目可以有效降低空气污染,但由于大幅增加
碳排放,不符合可持续金融标准。
(二)对企业和金融机构强化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英格兰央行前行长马克·卡尼(Mark Carney)在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下发起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制定了有关信息披露标准,并建议企业和金融机构按此标准披露气候相关财务信息。该项倡议已得到全球数百家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响应,也被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管机构借鉴或采纳。比如,欧盟在2019年11月发布了金融机构和产品必须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的要求,并于2021年3月开始实施。2020年12月,英国宣布要求几乎所有公司在2025年按照TCFD开展信息披露。2020年7月,法国金融
市场管理局要求机构投资者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相关信息。此外,许多欧洲和英国机构已经披露了投资组合的
碳足迹和机构自身运行的碳排放信息。
(三)不少发达国家的机构开展了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由笔者担任主席的NGFS监管工作组在2020年9月发布了两份研究报告,囊括了全球三十多个机构开发的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包括对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的分析。这些机构中的大部分来自欧洲发达经济体。
(四)创新的绿色和气候金融产品。欧洲等发达市场在ESG金融产品和
碳市场、
碳金融方面处于明显领先地位。值得我们借鉴的产品包括各类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联的信贷、债券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 转型债券、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绿色资产证券化(ABS)等。此外,欧洲的
碳交易市场ETS覆盖了整个经济体45%的碳排放,相关
衍生品工具也为碳市场发现价格和改善流动性提供了较好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