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 11:57 来源: 环境投资联盟
碳中和已然成为碳圈2020年度热词。中国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使中国煤炭、钢铁、可再生能源等多个行业面临巨大的机遇与挑战。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全球经济受到重创,也让人们重新审视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2021年是实现碳中和目标倒计时的开始,也是步入一个更加繁荣多变、绿色可持续的新时代的起点。碳交易市场作为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手段,已在全球29个大大小小的司法管辖区运行[1],可成为中国碳中和目标达成的有效工具。本文将对2020年度中国碳市场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碳中和背景下,中国碳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做一展望。
01碳市场政策端不断发力,助推中国碳市场发展
虽然由于年初疫情的影响,碳市场建设进程受阻,但在疫情好转复产复工后中国碳市场利好政策不断推出,为全国碳市场启动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9月中国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促进中国碳市场建设,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案尘埃落定,将尽快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十四五期间中国碳市场将尽快纳入钢铁、水泥、化工等其他重点行业。
(1)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加快中国碳市场建设进度
碳中和目标多次被提及,彰显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决心。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在各大国际会晤中多次提及2060碳中和目标(见图1),彰显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决心。2020年12月1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发表讲话,宣布将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下的国家自主贡献,“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12亿千瓦以上”。在2020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也被列入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
一,而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被列为实现该重点任务的主要途径之一。
碳排放交易可为上述目标的实现提供助力。碳交易通过“污染者付费”原理将碳排放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同时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减排成本低的企业会极力进行最大数量的减排,而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则会在碳市场购买配额,企业在市场上买卖配额,由市场决定价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另外,通过设置减排量抵减机制,为碳汇、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节能低碳行业发展;此外碳交易培养企业、机构和个人的交易意识,易于形成全社会减排的氛围,促成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2)气候变化投融资指导意见出台为碳市场建设奠定顶层设计基础
《气候变化投融资指导意见》出台从六层面引导和支持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活动。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从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引导和支持气候投融资地方实践、深化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强化组织实施六方面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对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促进作用,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助推作用。
《指导意见》给碳市场建设定下稳步推进、管控风险、适度金融化的基调。《指导意见》中提出要“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碳资产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管控机制,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探索设立以碳减排量为项目效益量化标准的市场化碳金融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和机构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量未来市场碳价格带来的影响”,体现了中国碳市场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稳步推进并最大程度发挥碳市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持作用。
(3)全国碳市场配套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全国碳市场多项配套制度出台,为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交易保驾护航。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该《管理办法》相比于2019年4月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来讲,虽然在法律层级上从行政法规降为部门规章,但对全国碳市场的启动仍具重要意义。《管理办法》制定了重点排放单位准入标准——覆盖行业内年温室气体排放超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煤)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明确了配额分配方法——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比例;规定了碳核查的主管部门和核查方式——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工作;确定了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抵消条件——CCER抵消不超过5%的经核查排放量,且CCER应来自重点排放单位组织边界外的减排项目。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随后在2020年12月30日正式公布该方案,并一同公布《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全国共222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将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方案》将发电机组分为四类,针对不同类别的机组设定相应碳排放基准值,按机组类别进行配额分配。《方案》还明确2019-2020年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并采用基准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量。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配额履约缺口上限为20%,即当重点排放单位配额缺口量占其经核查排放量比例超过 20%时,其配额清缴义务最高为其获得的免费配额量加20%的经核查排放量;而对于燃气机组,配额清缴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免费配额的获得量。
(4)各省市进行碳市场个性化探索,为全国碳市场提供地方实践
中国试点碳市场从2013年相继启动交易以来,根据当地节能减排实际情况,对碳交易机制进行个性化探索,在交易机制设置、配额分配方法、CCER抵消机制、系统运行设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积累地方经验,供全国碳市场参考。其中,广东碳市场交易活跃,机构投资者表现抢眼,且广东碳市场针对不同行业进行不同比例的配额有偿分配尝试,2020年度广东碳市场电力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95%,钢铁、石化、水泥、造纸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97%,而航空企业则100%免费分配,探索在同一碳市场下对不同行业的节能减排力度进行调整,以更好发挥碳市场推动行业低碳转型目标达成的作用。
2020年其他省市也进行了碳市场交易机制的探索。2020年6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辽宁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沈阳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工作方案》中制定了沈阳市试点工作的整体路线图,规定在2020年12月启动运行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总体目标,并要求到2022年没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运行,覆盖范围扩大至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公共建筑等领域;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各行业、具有老工业基地特色、健康平稳运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02中国碳市场市场表现
2020年中国试点碳市场交易量受疫情影响有所下滑,但由于交易价格的上升导致交易额与2019年基本持平。广东碳市场继续领跑试点碳市场交易量及交易额,试点交易规模差距仍存,交易价格进一步拉开差距。各试点在体系设定和交易运行层面积累经验,通过实践比较验证不同政策的适用性,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经验和基础。
(1)疫情影响下各试点碳市场交易量较去年有所下降,交易额基本持平
2020年中国八省市试点碳市场共成交配额约5683万吨,相比去年下降近20%;但总成交额约15.62亿元,与去年总成交额相差甚微。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各试点碳市场碳配额价格整体上相较于去年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从而弥补了交易量下跌造成的总成交额减少。2020年北京碳市场的平均碳价位于八试点高位,个别交易日的成交价格甚至超100元/吨。重庆碳市场2020年的碳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成交均价从去年的不足10元/吨上涨至20元/吨以上,早在2019年年底,重庆碳市场配额价格已经有抬头趋势,只是由于全年配额价格偏低且2019年交易量大部分集中在前三季度,造成全年均价偏低。
(2)试点碳市场间仍存在较大交易规模差距
广东碳市场配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继续领跑试点碳市场。在配额成交量和成交额方面,广东碳市场继去年领先其余试点碳市场后,2020年继续占据领先地位。在成交量方面,广东碳市场2020年共约成交3154.73万吨配额,占试点总成交量约56%;成交额方面,广东碳市场2020年共计完成80377.74万元成交额,占试点总额的半数以上。重庆碳市场虽在成交量和成交额方面虽比去年均有了倍数级增长,但整体成交规模仍位于试点碳市场之末。
(3)疫情影响下多试点交易峰值出现在2020年下半年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除广东碳市场外,其余各试点碳市场在2020年上半年交易量均不活跃,多个试点甚至出现数日无交易的情况。相比之下,广东碳市场交易较活跃,但也存在下半年行情优于上半年的共性。2020年下半年,随着中国疫情形势逐步好转,且各试点履约期集中来临,试点碳市场交易量在6月份后开始逐步回升。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9月中国宣布2060年碳中和目标后,多个碳市场随即出现了交易小高峰,这一现象体现了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对碳市场的提振作用。
(4)试点市场碳配额价格差距继续拉大
2020年各试点碳价差距进一步拉大。2020年北京碳市场平均碳价为91.81元/吨(见图3),仍处试点价格最高;2020年试点碳市场平均碳价最低为福建省,17.34元/吨,而其余6省市的碳价则落在20-40元/吨区间内。从试点碳市场2020年碳价走势看,各试点碳价的波动性较大,如北京市场最高值可超百元每吨,而最低值也曾下探到63.5元/吨,而深圳碳市场价格也从年初的个位数最高涨到42.27元/吨。较大的波动性给市场带来挑战和机遇,也对市场的有效性带来挑战。
03碳市场政策端不断发力,助推中国碳市场发展
当前正值中国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之际。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势必会影响中国十四五规划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规划。碳中和背景下,中国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需要做出快速低碳转型,才能紧跟时代发展,早日实现净零排放。碳市场可在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穿云箭。面对未来潜在的不确定性和由此产生的新机遇与挑战,本文对中国碳市场的发展做以下展望。
(1)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碳交易市场这一经济手段已经在全球进行应用,对世界许多经济体的低碳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最为成熟的欧盟碳市场已进入到第四阶段,前期经验可为中国碳市场提供借鉴,且试点碳市场自2013年启动运行以来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实现控排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双下降。国际国内双重经验为全国碳市场的运行提供强有力保障,应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尽快纳入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促进低碳转型的作用。
(2)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建设中国特色碳市场
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已经碳达峰且碳排放逐年下降的国情不同,中国的碳排放仍处于上涨趋势,因此在借鉴欧美先进经验时需充分考虑中国经济发展、行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基本国情,并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双循环新经济发展等宏观经济政策相协调,统筹建设中国碳市场,兼顾眼前与长远,效率与公平,不断对碳市场机制设置的关键问题如配额分配方法、免费分配比例、机构准入要求、减排量抵消政策等,使中国碳市场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气候外交。
(3)适当进行碳金融创新,增加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
中国试点碳市场的碳金融创新不足,碳金融产品规模有限,机构投资者对碳市场的参与度待加强。提升碳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既能充分发挥碳市场支持实体经济低碳转型的作用,又能提升市场人气,增加投资者信心。建议适度进行碳金融产品创新,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适时引入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工具,发挥金融衍生品的功用,扩大市场规模,激发市场活力,培育责任投资者。
(4)加强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促进低碳行业发展
相比于碳税机制,碳交易机制原理上更复杂,牵扯的相关方也更广。由碳交易衍生的碳核查、碳会计、碳审计、碳资产管理等工作专业性较强且目前仍处于人才短缺状态。故因加强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强化市场需求与学科建设间联系,培养低碳行业专业人才,同时需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能力培训,为碳市场的顺利运行和碳中和目标的尽早实现提供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撑。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机构观点)
参考资料:
[1]ICAP,《2020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https://icapcarbonaction.com/zh/?option=com_attach&task=download&id=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