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碳中和国家建设方略与实施路线图
我国要在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根据目前的研究来看,在2045年左右
电力系统就要实现净零排放,在2050年左右整个能源系统要实现净零排放,2070年左右实现负排放。在碳中和愿景的引领下,整个中国的产业和能源形态会发生突破性、根本性的转变。以前,我国分阶段一步一步地阐释能源领域的转型,最初设想的变革是渐进式的,从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转向以油气为主的能源结构,再转向以非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即使我国在2016年制定《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仍有关于过渡能源的说法和类似的转型思路。
在新的二氧化
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下,能源革命的要求发生了极大变化,要顺利实现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最高点到2060年前碳中和的排放最低点的过渡,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30年,这样的转型几乎是压缩式的,按部就班地布置各种工作可能无法完成目标,需要战略魄力和雷霆手段,能源结构可能要从以煤为主直接过渡到以非化石能源为主。
2016年,我国提出的长期目标是,到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50%。当时,这一目标已经令能源领域从业人员非常惊讶,因为这个比例意味着非化石能源占主导地位。在当时看来,这个目标的变革力度已经很大了;但是从目前有关碳中和愿景的分析研究来看,到2050年非化石能源的占比将提高到70%左右,可能这还是一个相对保守的数字,也有学者提出更积极的建议。
要实现碳中和的愿景,我国必须在能源、工业、城市及基础设施、土地管理等领域达到前所未有的低碳转型速度。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在第二个百年目标实现之后的10年内,再完成一个同样伟大的目标。习近平主席的重大宣示充分展现了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雄心和决心,体现了真正的大国格局、大国战略、大国担当。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不仅与我国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更是站在了人类道义的制高点,为《巴黎协定》和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注入新的生命力。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和公众对气候变化认识不足的
问题仍然存在,这里我特别想强调的是,绿色低碳发展并不是站在经济增长的对立面,而是为了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倒逼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转型。以前我们强调,发展是硬道理,现在我们应该改变观念,绿色低碳发展才是硬道理。
跳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气候治理研究的小圈子,地方政府、社会公众、行业企业在谈论气候变化问题的时候,往往会把气候治理与清洁生产、减少常规污染物排放等问题混为一谈。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没有错的,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很大,前一阶段我国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起来,对于促进气候治理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下一阶段的工作会更加精细化,力度也会加强,在
政策传播、统筹协调等方面,有非常多的工作要持续推进。
从发展的阶段性来看,当前我国的生产性排放基本上进入了平台期,下一阶段,碳排放的增量将主要出现在生活消费领域,涉及社会公众这个庞大的群体,因此,必须尽快加强气候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大众化。
《巴黎协定》确立了周期性的“雄心循环”,2020年开始,每隔五年有一轮滚动进程,类似并同步于我国的五年计划,包括提交最新行动和支持信息报告(一般每隔两年提交一次),对总体进展的全球盘点(每次持续二至三年),通过联合国峰会在政治方面进一步推动,通报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等。这个周期与我国的决策周期完全重合,不存在政策之间的延迟和差别。
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长期任务,未来的国际局势仍会有跌宕起伏,有效落实《巴黎协定》存在众多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坚定不移地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充分认识全球气候治理变革所带来的战略机遇,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积极引领和推动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原文出处:
柴麒敏、郭虹宇、刘昌义、董亮、鞠立新、刘长松、陈迎、陈洪波、庄贵阳:《全球气候变化与中国行动方案——“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国气候治理(笔谈)》,《阅江学刊》,2020年第6期,第36-58页。
柴麒敏,郭虹宇,刘昌义,董亮,鞠立新,刘长松,陈迎,陈洪波,庄贵阳.全球气候变化与中国行动方案——“十四五”规划期间中国气候治理(笔谈)[J].阅江学刊,2020,12(06):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