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资金国际来源缩减,国内气候融资体制不畅……这些将给我国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发展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谭显春:从国际上看,特朗普时代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直接导致气候援助资金下降35%;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经济低迷甚至萎缩态势将持续,发达国家承诺给发展中国家每年1000亿美元的转移支付恐难实现。此外,疫情预计使2020年全球经济萎缩4.4%,也将进一步加剧国际气候资金压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援助意愿会持续降低;与此同时,中国南南合作及“一带一路”倡议中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输出压力将持续增大。
从国内看,传统金融机构提供气候融资动力不足,融资风险以及渠道狭窄限制了气候融资发展。典型表现为:一是气候资金缺口大,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来源不确定,仅实现2030年左右
碳排放达峰承诺,预计每年气候资金缺口就达0.7-2.5万亿元;二是气候投融资标准不统一,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尚未建立,阻碍了金融资源在气候投融资项目的配置,也难以测算气候变化对经济安全的影响以及气候项目对实现国家中长期低碳发展目标的贡献;三是缺乏强制性的气候投融资约束及激励指标,难以调动金融机构气候投融资积极性;四是国内兼备
节能低碳技术、
法规和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奇缺,气候投融资的效益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也严重影响着我国对外气候投融资合作。
尽早制定、发布“十四五”“十五五”期间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
碳中和行动计划”,推动地方和重点行业有序开展达峰行动,制定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重点项目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