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的碳交易未来前景趋势分析

2014-9-24 21:59 来源: 绿石碳资产 |作者: 夏磊

  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9月2日发布有关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通知指出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参与相关交易,并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

  分布式光伏发电一般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自发自用或就近并网使用,能有效解决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与大型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实现了每座建筑、每片适宜的土地都能分散生产、就地使用,尤其适合土地资源受限、电价相对较高、工业规模更大的中东部地区。不足之处是,分布式光伏的装机容量一般都较小,年发电量相对也较低。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并网运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942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63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310万千瓦,全年累计发电量90亿千瓦时。2013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292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21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80万千瓦。

  截止到9月18日,中国自愿减排(ccer)项目中,公示审定的光伏发电项目共计53个,年均减排量达到4800多万,这其中没有一个是分布式光伏项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从减排量角度而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较小,年发电量低,因此减排量较小;

  2.从开发成本而言,尽管分布式光伏项目比大型光伏项目开发成本要稍低,但开发成本与减排量并不是成正比关系,因此考虑到收益与成本,很多业主会放弃开发;

  3.从方法学角度而言,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存在一定障碍。对于大多数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言,采用的都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少部分则是“全额上网”的模式。按CDM及CCER项目对于发电类项目规模的划分,15MW以上为大规模项目。而目前的CCER方法学中,对于“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均有适用的方法学,而对于大规模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则没有使用的方法学。

  以15MW的分布式光伏为例,年发电量在15,000MWh左右,计算得到的减排量约为10,000tCO2e。而目前CCER市场尚无减排量的签发,因此无现货的交易,按之前成交的几笔CCER期货的价格,预计每吨CCER不会超过20元。10,000tCO2e也就是20万元,而CCER项目的开发费用一般要超过这个数目,因此对于项目业主而言,收益不高,因此没有太大的积极性。更大规模的分布式光伏由于方法学的限制,目前暂时还无法开发。所以总体而言,大规模的分布式光伏无法开发,而小规模的分布式光伏没有开发价值,分布式光伏的碳交易之路注定是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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