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
碳排放相关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依据《
北京市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号),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了核查报告考评机制。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0〕6号)(以下简称《2020年碳
市场工作通知》),
第三方核查机构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碳排放核查,并提交高质量核查报告,对于经专家评审及抽查发现核查过程和结果存在
问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我局将予以通报并要求其改正。现将我局对2020年参与北京
碳市场工作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工作质量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报告独立专家评估情况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独立专家组,按照《核查报告专家评分依据》,对参与2020年北京试点碳市场碳排放核查工作的26家核查机构提交的843份核查报告进行了评估,总体工作质量较好,能够满足有关要求。对于总体上核查报告逻辑清晰、格式规范完整、核查数据质量高,专家评分的平均成绩超过90分的核查机构评定为“优”;核查报告总体逻辑清晰、核查数据可信,但存在核查边界不明确、对排放设施描述不完整、部分章节结论不清晰,专家评分的平均成绩在80-90分的评定为“良”;8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经评估,共有20家核查机构获得“优”,6家核查机构获得“良”,各核查机构具体评估结果详见附件1,《核查报告专家评分依据》见附件2。
二、核查报告抽查评估情况
2020年我局组织第四方抽查机构对194份核查报告进行了抽查。依据《2020年碳市场工作通知》,对于抽查和核查排放量差异超过1000吨或占排放单位总排放量10%以上的核查报告退回并予以公示,退回的报告均已按要求进行了修改。
(一)北京鉴衡
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某单位核查报告,因对活动水平数据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叉核对,
电力消耗数据采用错误,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实际情况差异超过1000吨。
(二)中
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某2家单位核查报告,分别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实际情况差异超过1000吨。一是因对活动水平数据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叉核对,出现电力、燃气消耗数据采用错误;二是对企业排放边界识别错误。
(三)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某单位核查报告,因对企业排放边界识别错误,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实际情况差异超过1000吨。
(四)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出具的某单位核查报告,因对企业排放边界识别错误,对活动水平数据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叉核对,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实际情况差异超过1000吨。
三、核查报告中存在的典型问题
核查报告主要典型问题如下:
(一)核算边界一致性存在不足。一是履约年度和基准年边界不一致,对重点排放设施或场所变化情况漏报或误报导致边界错误;二是未按规定扣除企业对外供暖或企业边界内租户能耗,对代收代缴情况处理有误,导致企业排放量核算错误。
(二)排放量核算部分数据应用准确性不高。漏算发票导致分月度电力统计存在错误;年度天然气消耗量或低位发热值引用错误。
(三)核查报告和信息把关不够严格。核查报告不规范、不完整,企业配额调整申请材料把关不严,核查填报信息初审不严格。
四、工作要求
请参与北京试点碳市场核查工作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关注核查报告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对照自身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完成2020年核查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21年2月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970室,胡永锋),电子版发送至ydqhbhzx@sthjj.beijing.gov.cn。
附件: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