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马骏:中国引领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四大经验

2021-2-5 09:21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编前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将发生深刻转变。服务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是今年和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

与此相关,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峰、2060年前力争实现碳中和时间表的提出,同时也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实际上,在绿色金融发展领域,我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易纲在采访中指出:“中国的绿色金融起步较早,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目前,中国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余额1万多亿元,居世界第二。” 易纲表示,下一步,关键是做好绿色金融政策设计和规划,发挥出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

一是配置资源,让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二是风险管理,加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
三是市场定价,通过推动建设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形成碳排放权的合理价格。

为此,易纲提出,要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五大支柱:

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做好统计、评估和监督等工作;
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对社会公开披露碳排放信息;
三是构建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增加碳减排的优惠贷款投放,科学设置绿色资产风险权重等;
四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建设碳市场,发展碳期货;
五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绿色金融标准要“国内统一、国际接轨”,争取年内完成《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目录》。

据了解,全球绿色债券市场最早始于2007年,中国虽作为绿色金融领域的“后来者”,但在2016年绿色债券市场建立的第一年就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40%。那么,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何以实现从追赶到引领全球的重大转变?对此,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曾在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撰文,总结了中国引领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四大经验。



中国引领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四大经验

马骏

 


顶层设计

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

 

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是实现绿色金融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近年来,中国金融改革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使得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


制度建设方面,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从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政策激励、法制建设、产品创新、推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对外投资绿色化等角度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涉及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各种金融产品,并提出了解决绿色项目回报率不足的一些办法。

 

激励政策方面,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货币和监管政策也不断出台。例如,人民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纳入货币政策操作的合格抵(质)押品范围;将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业绩,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提升金融机构拓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

 

此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制定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比如浙江省湖州市和江苏省先后出台激励措施,向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提供财政贴息。



创新引领

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全球绿色债券市场最早始于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了世界范围内首只“气候意识债券”(Climate Awareness Bond)。中国虽是一个“后来者”,但在2016年绿色债券市场建立的第一年就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40%,不仅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更是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


随着债券市场不断发展,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不断创下新纪录。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外共发行的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超过9000亿元,并探索了一系列的创新产品,例如融资租赁绿色债券以及准主权浮息欧元绿色债券等。


在绿色信贷领域,国内21家主要银行机构从2013年至2018年末,投向绿色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项目的绿色信贷余额,从5.2万亿元增长至逾10万亿元。此外,其他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也在不断涌现,包括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绿色ETF等等,为推动绿色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先行先试

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2017年6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江西省赣江新区,贵州省贵安新区,广东省广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等5省8地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通过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以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的绿色转型。


两年来,试验区积累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包括建立绿色金融地方标准和项目库、成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行绿色市政专项债券等在内的经验做法,已成为绿色金融“中国经验”的一张名片。



国际视野

积极投身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


除了在国内推动建设绿色金融体系之外,近年来中国还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2016年,中国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发起设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与英格兰央行担任共同主席,并连续三年将相关研究成果写入G20领导人峰会成果文件。


2017年底,包括法国、中国、英国、德国等在内的8个国家的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共同探讨环境和气候因素对金融体系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目前,NGFS已经发展成为覆盖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平台。


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目前已有来自全球的31家机构签署该原则并承诺将在“一带一路”相关投融资活动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


近年来,我国通过完善政策框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以及积极投身国际合作等措施,初步建成了全球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市场体系,建立了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并在国际上实现了从追赶到引领的重大转变。这一方面表明中国加快了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也彰显了中国在应对环境问题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大国担当。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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