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伟:一文读懂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

2021-2-15 22:29 来源: 交易场所创新服务联盟 |作者: 王在伟

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的交易场所有哪些?


以大宗商品为挂钩标的的场外衍生品市场有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和报价系统、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柜台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平台、上海清算所、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


(1)市场规模

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以大宗商品为标的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正迎来快速发展,2019年全年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共新增场外衍生品交易合计名义本金18138.49亿元,其中以大宗商品为标的的业务量占据相当比例。截止2019年12月末,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场外商品衍生品业务新增交易11085.71亿元。截至2019年11月15日,大商所达成商品互换业务99笔,涉及名义本金金额9.83亿元。

(2)市场特征

证券公司在柜台开展的以大宗商品为标的的场外衍生品业务分为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开展的业务类型分为场外期权、远期和互换。两个市场虽然产品类型相似但是业务侧重点不同,证券公司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以金融衍生品为主,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依托其母公司在商品领域的专业优势,业务中大宗商品类的比例远高于金融衍生品。从市场参与者角度来看,两个市场都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交易对手必须为金融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法人客户。商业银行在柜台和同业机构开展大宗商品类业务时要求交易对手具备衍生品业务资质,与企业客户开展的交易必须是基于真实的交易需求。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与证券公司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柜台市场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首先,在大商所平台上开展的仅有商品互换业务,没有场外期权。其次,互换的标的必须是大商所的期货价格或商品指数,仅允许交易商和客户进行交易,客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同时客户必须为企业法人客户。上海清算所主导的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采用了集中清算的方式,直接参与清算的必须是上清所的会员,非会员只能通过代理方式参与,集中清算品种仅限于已在上清所上市的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询价业务也仅限于已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品种,客户需要通过金融类会员代理交易,且黄金询价业务仅限于法人客户参与。
 
综上所述,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各交易场所在产品、交易与清算方式和参与者适当性等方面的差异较大,证券公司、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在柜台开展的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业务是最典型的柜台市场交易模式,交易双方在线下进行双边清算。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的商品互换业务标的范围仅限于大商所的期货价格或价格指数,在线上为交易双方提供双边清算。上海清算主导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业务采用了集中清算的方式,交易范围仅限于已在上清所上市的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询价业务可在平台或线下交易,由上海黄交易所提供清算服务。

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类型主要分为了三类,场外期权、互换和远期合约。下面我们就来分别介绍一下这三种交易方式。

一、场外期权

期权是买卖双方达成的一种合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额(指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特定的时间段内或未来某一特定的日期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的权力,但不具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场外期权是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的期权合约,是根据场外双方的洽谈,或者中间商的撮合,按照双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场外期权是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的,极具个性化,且更加灵活,没有统一的挂牌和指令规则。场外期权与场内期权的区别最主要就表现在期权合约是否标准化。


相关地方大宗商品交易所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案例:

(1)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保价服务)

2017年数家风险管理公司通过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获得保价服务合约,并在场内期货市场建立对冲部位,为棉农规避风险;棉农作为保价合约的买方,购保行权和收益挂钩,充分掌握棉花现货交易的避险主动权。

据介绍,该试点项目的具体设想是将目前国家补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在一个固定价格(相当于保价服务目标价)以下,由政府少量出资交由市场运作,比如由期货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服务专业机构在发售保价合约的同时,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并在价格下跌时对参保棉农进行行权补贴;第二部分是在固定价格以上,仍由国家来进行补贴。


通过市场选择形成保价服务目标价,可逐步取代目前目标价格改革的市场采集价,国家只负责目标价以上部分的补贴,目标价以下部分交由市场,以国家少量补贴,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解决。项目的意义在于坚持市场化原则,由政府对棉花的全额补贴逐步向“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过渡,发挥市场功能来为棉农配置资源。

(2)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价格保障+订单)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联合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价格保障+订单’的精准扶贫”创新试点项目,项目完全依托牡丹国际大蒜区域性定价中心形成的公开、透明、公允的市场价格,提高了大蒜价格保障的水平和权威性。具体面向成武县张楼镇陈小庙村33户家庭,覆盖大蒜种植面积100亩,保障期限是2020年1月2日至8月12日,保障价格为1.75元/市斤(3500元/吨)。以牡丹国际上市交易的大蒜合同交易价格为参考,根据保障条款,保障到期日如果杂交大蒜2008合同6月1日-8月12日的加权平均价格低于保障价格,视为价格保障事故发生,参与的农户将获得低于部分的差价赔付。通过该项目指导了农户种植,稳定种植心理预期,将精力主要投入到大蒜种植养护中,一旦发生价格大幅下跌事故,将由牡丹国际赔付差额,消除种植户价格下跌风险隐患;同时还运用了牡丹国际平台信息化、金融化、专业化的技术优势,在防控价格波动风险上下功夫,创新性地采取了“6月1日至8月12日加权平均价为准”的设计,通过综合考量成本、市场行情走势等多重因素,有效提高赔付的概率和力度,充分保障农户的利益。

(3)天府商品交易所(价格保险+场外期权)

汉源花椒“价格保险+场外期权”产品由天府商品交易所和太平财产保险公司合作研发并在国内首创推出,该产品主要是为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生产的计划性问题和提高农产品生产者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问题,以及农产品公平定价问题。产品借用天府商品交易所平台,为汉源和全国的花椒产业发展助力。
 
天府商品交易所通过汉源花椒交易中心组织的花椒产品远期合约交易,在实现产能预售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发行价格保险产品提供产品设计的价格基础。太平保险根据汉源花椒生产的特点,推出花椒产品价格保险,为花椒产业生产链上的生产商、贸易商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天府商品交易所协助汉源当地的花椒产业龙头企业推出了花椒产品的场外期权,保险公司根据花椒预售合同形成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保险价格及赔付价格,让椒农放心种植,同时保险公司通过购买花椒场外期权来完成风险的转移,农产品价格保险与农产品场外期权相结合,形成良性的封闭循环。天府商品交易所为保险公司和期权发行人提供发售渠道和交易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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