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国际合作
我国要大力加强国际合作,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支持联合国推动完成《巴黎协定》细则谈判。二是带头如期完成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三是在出资200亿元人民币(约30 亿美元)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资金,主要是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非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同时,深化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非洲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四是率先在国际上公布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列出
节能减排的清单,原则上不再投资煤炭等高碳项目,鼓励投资零碳低碳绿色能源产业项目,大力帮助发展中国家水电。如三峡集团海外业务已覆盖47 个国家和地区。五是积极推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新体系,提振雄心,形成各尽所能的气候治理新体系。一方面,各国应该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国情和能力,最大程度强化行动;另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切实加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