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艾明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健全绿色金融
政策体系、发展绿色金融
市场,积极通过二十国集团(G20)等多双边渠道加强国际交流,并参与发起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等多边平台,逐渐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利用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契机,推动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2016年我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人民银行首次将绿色金融引入G20议题,牵头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与英格兰银行共同担任小组主席,识别绿色金融面临的体制和市场障碍,动员社会资金用于绿色投资。研究小组连续三年提出政策建议,纳入峰会成果。近年来,G20峰会宣言均肯定绿色金融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021年G20主席国意大利重视绿色金融,人民银行将积极参与有关讨论,推进G20绿色金融议程。
二是共同发起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NGFS由人民银行与荷兰央行、法国央行和宏观审慎与处置委员会、英格兰银行、德国央行、瑞典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以及墨西哥央行8家央行和监管机构于2017年12月共同发起,重点关注气候变化对宏观金融稳定、微观审慎监管的影响,旨在强化金融体系风险管理,动员资本进行绿色低碳投资,目前成员扩展至83家,已成为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合作的重要平台。
三是2018年底指导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共同推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助推“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并列入2019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
论坛成果。《原则》对金融机构参加“一带一路”投融资提出七条原则,包括充分了解ESG风险、披露环境信息、运用绿色金融工具等。目前,已有39家中外金融机构签署《原则》。
四是与欧方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国际趋同。2019年10月,易纲行长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等共同宣布发起IPSF,宗旨在于深化国际合作,动员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环境可持续投资。人民银行正在与欧方牵头研究中欧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异同,拟在今年推出中欧绿色金融共同标准。
“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气候变化,支持在绿色金融上加强合作。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利用好现有优势,挖掘潜力,进一步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各方共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实现
碳中和目标。”艾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