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包括碳排放权在内的环境权益的法律属性、建立统一的全国碳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
碳市场”)是国际上运用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创新
政策工具,也是实现我国“30·60”碳目标的重要抓手。那么,如何解决目前中国碳市场发展面临的
问题,推进全国性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金鹏辉在提案中给出了五个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国务院条例,明确碳市场金融属性。把
碳配额列为金融工具,把碳配额现货、
衍生品及其他
碳金融产品均纳入金融监管。明确包括碳排放权在内的环境权益的法律属性及是否可抵质押,以及金融机构、
碳资产管理公司等非控排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等。
二是建立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碳市场建设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负责“一级市场配额管理”,服务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做好配额总量核发、初始分配、清缴、超排惩罚等全流程管理。金融管理部门重点负责“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服务
碳交易市场建设目标,参照现行金融基础设施业务规则,指导交易所制定碳市场交易规则,做好金融监管。
三是明确碳
减排及碳市场配额总量目标。明确
碳减排中长期路径,制定可行的年度减排计划。在此基础上,明确碳市场对每年减排计划的贡献率及相应配额目标。
四是建立统一的全国碳市场。全国碳市场建成后,稳妥终止地方试点碳市场交易,适时扩大碳交易覆盖行业范围,整合交易、登记、结算等市场基础设施,逐步形成统一的碳现货及衍生品市场。
五是加大碳金融培育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丰富碳衍生品等碳市场交易品种,鼓励配额抵质押融资、碳债券等碳金融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助推碳市场发展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