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首笔交易”蓄势待发,部分细节亟待完善

2021-3-5 08:58 来源: 美国环保协会

2021年2月26日和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先后到湖北省和上海市调研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黄润秋部长在调研期间表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要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牛年伊始,生态环境部高层便到访了承担全国碳市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两个地方,再次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全国碳市场的关注,进一步打消了外界对碳市场建设步伐的疑虑,提振了全行业的信心。

2021年初,全国碳市场正式投入运行(更多阅读:破茧!全球最大碳市场正式投入运行)。对此,媒体分析指出,碳排放交易机制将成为中国强有力的气候政策工具。作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运行将加速绿色投资,推动清洁技术发展。同时,基于碳排放权的各类金融产品的开发将成为中国碳市场未来发展值得期待的部分。

但是,全国碳市场的技术细节还有待完善。境外媒体指出,虽然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迎来全国性举措,但进行实际碳交易还需要更多时间;中国全国碳市场缺乏排放总量的设置,目前的配额分配基准过于宽松,碳价较低、惩罚力度不够且未向外国实体开放。

两会召开前夕,数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将目光聚焦全国碳市场的完善,提出加快气候变化顶层立法,全面从严管控企业碳排放,提高企业节能减排主动性等建议。可见,对中国这个“蓄势待发”的全球最大碳市场,国内外均有诸多期待。

在上述背景下,为尽快推进在6月底前“第一笔”交易落地,同时确保全国碳市场在中长期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针对黄润秋部长在湖北省和上海市调研期间提出的要求,归纳了下列建议,希望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参考。

“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好、运行好全国碳市场,切实把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转化为地方、部门和行业的实际行动。”

——黄润秋部长在湖北省和上海市调研期间的讲话

完善法律基础,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应尽快出台并实施国家层面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加快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完善全国碳市场运行的法律基础。此外,建议在法律框架下,以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为总体目标,构建部委间协调机制,深化其他相关部门对碳市场的进一步认识,统筹各有关部门相关职能,合力推进全国碳市场进一步深化发展。

明确碳市场在完成30·60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中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以及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等多方面要求,研究碳市场总量目标设定与其他政策之间的关系,明确其在“十四五”规划以及实现30·60目标中长期决策中的战略定位,适时设定碳市场自上而下的总量目标。

尽快重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市场参与主体对重启国家自愿减排机制呼声较高,此外,ccer将成为提高市场流动性、推进可再生能源投资和发展的重要的元素,是全国碳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尽快完善全国碳市场的抵消机制设计,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并研究其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交易等系统的对接方案。

“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要倒排工期,全面开展对接测试,尽早实现系统运行,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

“要高度重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加强保障,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黄润秋部长在湖北省和上海市调研期间的讲话

尽快明确关键要素。应尽快明确包括配额有效期、配额预借和结转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尽快公布履约周期内有关配额分配、数据报送以及清缴履约各个重要的关键时间节点,这将帮助发电企业尽早开展相应工作的规划,并切实将参与碳交易纳入到企业整体发展规划当中。

尽快发布技术细则文件。尽快发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明确注登登记、交易以及清结算技术和管理流程细节;尽快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核查指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夯实碳市场数据基础同时也为企业提供履约依据。

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及数据报送平台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应定期跟踪、考核系统功能设计完备程度并严格验收,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系统管理机制和架构,加强各系统间联调联试,并综合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不同情景设定来制定各系统的风险应对预案,确保交易的顺利展开。

“要在管理上、人才队伍的培养上再加把劲,包括防范技术风险、廉政风险等问题都需要重视。”

——黄润秋部长在湖北省和上海市调研期间的讲话

尽快开展形式多样的能力建设。针对地方政府、控排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等不同主体的需求,结合《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细则、围绕推动“第一笔”交易落地的需要,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尽快组织开展有关政策介绍、系统操作和使用、规则讲解、数据报送、交易以及履约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在长期将碳市场能力建设常态化并融入到部门日常能力建设工作过程中。

“利用自身优势,深入研究探索建立交易监管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并依托上海市场勇于尝试、大胆创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实施,服务好我国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

——黄润秋部长在湖北省和上海市调研期间的讲话

扩大市场参与者范围,并在完善交易监管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动碳金融创新。尽快研究并制定标准,明确投资机构和个人进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入条件,扩大市场参与者范围以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有效性。此外,根据市场运行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功能,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和风险防控,同时依据市场发展需要,结合试点和国际主要碳市场经验逐步开展碳金融创新,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碳资产抵质押融资以及衍生品交易等,并在试点开展“先行先试”。此外,还要结合完成碳中和目标的需要,使得金融机构等投资实体深入了解碳定价概念,提升其运用碳市场进行气候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的能力。

黄润秋部长在调研中指出,要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新的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大宣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战略全局认识和把握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我们相信,全国碳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发展也势必将为各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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