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不仅要有观念的转变,也应该有严格的考核、追责等倒逼机制,“十四五”时期在制度建设上,您有什么建议呢?
赵华林: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观念的转变是关键,只有观念真正转变了,才能将绿色发展化为自觉的行动。
观念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往往需要一个过程。而且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特别是具有明显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既体现在区域层面,也体现在代际之间,如果缺乏足够手段将这种外部性内部化,地区间“搭便车”、环境规制力度的逐底竞争、邻避
问题等短期行为、投机行为会屡禁不止,甚至会阻碍观念的转变。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完善考核、追责等倒逼机制,来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
“十四五”时期,在这些制度建设上,我认为首先要推动完善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污染治理、推进生态修复、扩大绿色消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应对气候变化等绿色发展方面的法律
法规制度,这是最根本的绿色发展制度基础,也是考核、追责的依据,要真正做到有法有规可依。
其次,要进一步推动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发展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提高绿色发展指标在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中的权重,让绿色发展“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否则有法不依、有规不遵等于“无法”。因此,一定要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