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和处理好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降耗减碳、污染防治之间的关系?怎样转化为具体行动?
周宏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与污染物以及二氧化
碳排放强度密切相关。换句话说,能源、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是同一源头。未来,我国在削减二氧化碳排放、碳循环利用上,还有很大潜力。应当以碳达峰、
碳中和作为约束性指标,来推动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系统工程,从而对过去粗放的、不考虑二氧化碳排放的发展方式进行变革,从源头上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
实际上,削减二氧化碳和工业污染物排放是可以协同的。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目标,实际上与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安排是一致的,是再次重申和进一步阐述。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其中的内在逻辑和具体途径在于:一是可以通过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比如,将发电余热用在供暖上,热效率可以提高30%-50%。二是污染物治理的一体化,也就是实现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一体治理,也包括削减二氧化碳、氨氮等的排放在内,从而可以起到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的作用。三是促进物质循环利用,也就是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四是前面提到的发展碳循环经济。这些途径需要未来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加以统筹。
协同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在工业园区实现上述统筹。工业园区可以做到三个层面的协同,最高层面是发展与保护的协同,其次是实现节地、
节能、节水,减少材料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这“三节三减”的协同,最后是
减排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协同。具体工具可以实施清洁生产,对排放污染物、物料存放、二氧化碳排放进行盘查核算。最简单的做法是,通过企业台账每天对进料、排放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实现简单化操作和有效控制。同样,在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既要有理论高度,更要重视可操作性,这样
政策才能有效落地、转化为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