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体系基本框架
“卖二氧化碳能赚钱?”这是企业对碳
市场最开始的认知。所谓
碳市场,主要是以
碳排放配额作为基础商品,实现碳
排放权交易的市场。
简言之,就是将碳排放权当作商品进行市场买卖。政府将碳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行业企业纳入碳排放配置管理,在一定规则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额。如果企业的配额不够用,就需要自掏腰包,去市场买;如果企业
节能减排做得好,配额用不了,就可以去市场卖。
根据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以低成本减排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
全国
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平台落在上海。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在综合了全国各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国碳交易体系搭建了统一的基本框架,包括覆盖范围、配额管理、交易管理、
MRV(碳排放监测核算体系)和监管机制等方面。
此外,全国碳市场的支撑系统——全国注册登记系统、全国交易系统,以及数据报送系统等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建设中。目前,位于湖北武汉的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已经开始为首批2225家履约企业办理开户手续。
“交易中心和注册登记系统分设两地,国际上也有先例,并非中国首创。全国有8个试点,这些地方都积累了一些经验,全国碳市场统一还是希望各个地方都深度参与,这是一个通盘的考虑。”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此前表示,“未来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平台将由独立的交易机构来运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这一机构将由7个试点省市与
江苏、
福建省共同联建。”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未来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平台采取“九省共建”的模式,上海占24%的股权,其他八省各占9.5%。
试点十年
时间倒转至10年前。
2011年,发改委选定7个省市做碳交易试点,直到2014年全部启动。这期间,恰逢国际碳市场的低迷期,国内企业搞不懂,对于碳交易试点,“政府到底是做做样子,还是来真的”,大多选择观望。2014年第一个履约期到了,只有上海和
深圳试点按期履约,其他三地全部延期(
北京、广州、天津),说明企业积极性不足。
“2015年前后,(碳市场)比较淡,碳交易这一块业务太单一,公司不得不开拓其他相关领域的业务。”一位碳市场
第三方咨询公司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国泰君安证券
碳金融业务投资经理仝岩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碳市场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圈子,经过6、7年的发展,市场的成熟度有所提高,但受制于试点规模不大,交易量始终上不去。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近期在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表示,碳市场发展面临的两大
问题,一是碳市场交易不活跃、碳价低迷;二是碳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金融化程度不高。
在各个试点,针对以上共性的问题,有一些创新的尝试。以上海试点为例,在交易模式上采取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开展,且所有交易必须入场交易,不设场外交易。价格形成上,不设固定价,严格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由系统匹配成交,形成公开的市场价格。
在现货市场,上海的二级市场总成交量在全国排名前列,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稳居全国第一。在远期市场,2017年1月上线了
碳配额远期产品。2014年以来,相继推出了碳配额及CCER的借碳、回购、质押、信托等业务的金融创新,协助企业运用市场工具盘活碳资产。目前,上海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之一。
深圳试点则强化市场的金融属性,交易活跃度最高,最早引入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并且是唯一引入境外投资者的市场。在碳金融方面,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创新了一系列工具,比如,碳资产质押融资、境内外碳资产回购式融资、碳债券、碳配额托管、绿色结构性存款、
碳基金等。
北京试点因其地理优势,金融机构、
碳资产管理公司、大型央企总部都聚集在北京,碳交易产业链最为完整,一直以来交易规模可观。
“每个市场都有经验给全国碳市场提供借鉴,哪怕是失败的经验。”王遥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上述碳市场第三方咨询公司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试点的意义在于找到更合理的机制和措施,为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开展找到经验。经过十余年时间,企业对国内自愿减排交易、碳市场的建立,以及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的关注度明显提高。国家各级政府层面掌握的排放数据,覆盖面、完整性、真实性都已经大大提高。
“总而言之,从理论上、游戏规则上、数据储备上各方面来说,此时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水到渠成。”他说。
分阶段开放
如今,全国碳市场真的来了。谁来交易,怎么交易?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总体而言,从试点转向全国市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阶段进行。第一履约期进入全国市场的是
电力行业企业,随后再纳入其他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
“进入全国市场的企业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度和规则,其他的行业还是继续留在试点。地区和全国交易市场是并存的,未来会慢慢转向全国市场。”上述地方碳交易平台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这一全国碳市场纲领性的文件,规定了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等细节。
《办法》规定,属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年度温室企业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将列入温室企业重点排放单位,这是全国碳市场交易的最主要的交易主体。此外,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也可参与交易。
不过,据记者了解,第一阶段进入市场的主要是控排企业,机构和个人还不能入场。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交易所人士以及市场人士均认为,这样情况下,二级市场不会特别活跃。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王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一直以来存在于各区域碳交易试点。原因有很多,一个是区域市场体量小,参与主体不是特别多。另一个就是,对于控排企业来说,更多的还是以履约为目的,所以可以看到的是交易基本集中在履约的时候。全国碳市场首批有2000多家电力行业企业,长期来看,如果只让履约主体进行交易,不能有更多参与者进来,这个市场确实有问题。
仝岩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发电行业本身活跃度不是太高,是比较保守的,拿到配额后,因为担心长期减排压力大,可能会是风险厌恶型,即使初期有盈余也不愿意出售,而是储备下来供将来履约用。此外,看到一些大型电力集团,他们会内部统筹,比如将下属的电厂的碳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交易,在进入市场之前已经进行集团内的调剂,这些需求在集团内部已经得到满足了。
他认为,未来可以制定一个适当的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允许有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在全国碳市场启动交易时先进入市场,这样既能带动市场的流动性,又不会带来市场的过度炒作。
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交易可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并未再提征求意见稿中的“公开竞价”。在这方面目前存在市场争议。
一位市场参与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交易所引入什么交易模式还有待观察,但我们在部分试点可以看到,有些定价转让机制存在缺陷,在流动性差的时候可以通过场外协商的方式完成定价转让,容易出现短期的价格操纵,影响定价的合理性,另外整体交易的活跃度也不会很好。”
目前,很多试点采取公开竞价和协议转让并行的方式。
有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之所以没有明确提到“公开竞价”或许是为了符合有关监管的规定。按照证监会现有要求,地方交易场所不能进行连续、竞价交易,只能是一对一的场外交易。这些细节问题未来各部门之间可能会进一步协调解决。
“从整体的碳市场布局来讲,还是一个比较审慎的、分阶段开放的过程,先是市场开,然后去交易,随着越来越多的部门纳入,机制也会得到改善。”王遥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不管怎样,眼下,全国碳交易开市已箭在弦上。仝岩预计,全国统一市场后,哪怕是初期,盘子也有区域市场的三倍,未来八大行业都纳入估计有六、七倍左右。
“第一步,先启动。”上述接近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