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温室气体排放是气候变化主要因素
李高表示,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和社会
问题。根据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统计数据,1971年全球能源活动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为139.46亿吨,2018年达到335.13亿吨。近年来,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的趋势已经放缓,但还没有达到峰值。人类活动,包括人类燃烧化石燃料以及毁林引起的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大气中气溶胶浓度的变化、土地利用和陆面覆盖的变化等,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
气候变化导致陆地生态系统生产力下降,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和成本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受到影响,健康和公共卫生风险加大。同时,海平面上升加剧了海岸侵蚀、咸潮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台风-风暴增水叠加导致的高海平面对沿海城市发展造成严重威胁。此外,气候变化的直接风险可能与其他风险相互叠加、放大,形成影响更为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为降低全球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第45届联合国大会决定设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2年5月9日通过了《公约》文本。1997年12月11日,《公约》各缔约方在日本召开的第三次缔约方会议达成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为进一步促进发达国家达成共识,《巴黎协定》开启了“自下而上”气候治理新范式,被认为是气候变化历史上里程碑式的法律文件。
他认为,从全球层面来看,坚持低碳发展是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的内在要求,是扭转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失衡的重要手段,已成为后疫情时期全球经济治理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