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外部性:碳价格的能与不能
到目前为止,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效果有限,或者说和理想的要求相距甚远。为什么是这样?人口老龄化促进机器替代人的创新,为什么气候
问题没有促进
减排的创新?一个关键因素是所谓的负外部性:
碳排放经济活动让私人受益,由此带来的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等损害由全体社会承担。这种负外部性使得自由
市场形成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符合社会利益,体现为化石能源的市场价格太低、消费量太高。
人类经济活动有很多外部性,大部分的外部性是局部的,在一定范围之内,比如金融风险,比如土壤污染。但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影响所有国家和人群。一个可比的例子是应对新冠病毒,接种疫苗不仅保护自己,也限制病毒的传播,后者具有全球性的正外部性。每个国家接种率达到70-80%就可能达到全球的群体免疫,如果只顾自己,单个国家即使100%人群接种也难以保证根除疫情,因为其他国家的病毒传播可能导致病毒变异,使得疫苗失效。
但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疫情相比有一个重要差异,后者的影响是当下的、效果也比较明确,前者涉及的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以后的影响,效果的体现形式和程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跨时空的负外部性使得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私人部门参与的动力尤其小,自由市场调节机制作用很有限,纠正外部性是实现
碳中和的关键。
那怎么纠正负外部性?需要公共
政策的干预。一个关键的概念是碳价格,衡量的是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其作用机制是通过付费把碳排放的社会成本转为使用者成本,促使经济主体降低能耗,同时从化石能源向清洁和可再生能源转换。相关的政策讨论和执行涉及两个问题:碳价格的水平和具体落实形式,两者相互联系但不是一回事。
理论上讲,碳价格水平的确立应该基于碳的社会成本,需要把碳排放的长远损害折现成当下的成本。但估算未来几十年气候变化的影响有很大不确定性,而贴现率反映的是社会在当代人与后代人利益之间的选择,容易产生争议。美国奥巴马政府倾向使用的贴现率是3%,意味为了避免50年后一美元的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失,今天愿意付出0.22美元,为了避免100年后1美元的损失,今天愿意付出不足5美分。
由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伦敦经济学院教授Stern在2006年主持撰写的气候变化问题评估报告,后来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经典之作,这份报告使用的贴现率比201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Nordhaus教授使用的贴现率低,也就是赋予后代人利益更大的权重。按照Stern主张的贴现率,碳价约在每吨266美元,Nordhaus 的估算是37美元。奥巴马政府的估算是每吨42美元,而特朗普政府的估算是每吨低于10美元。这些都显示了估算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碳价在执行层面有两种形式:碳税和
碳交易形成的价格,前者是政府通过税收直接设定一个碳价格,以弥补碳的市场价格的缺失,后者是创造一个交易市场,在政策设定的排放总量限制下由交易双方形成价格(cap and trade)。两者有各自的优劣势。碳税的优势是透明、价格可预期,有利于经济主体的长期规划,但缺点是与减排目标的关系不直接、不稳定,也就是减排量的可预期性差。碳税可以使用现有的征收机制,征收成本较低,但引进新税种有社会接受度的问题。
碳交易涉及碳排放量许可设定和建立新的交易机制,量的可预期性比碳税情形高,但价格的可预期性低。碳的交易价格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周期和技术进步等。在经济衰退时,碳排放需求下降,碳价格下降,经济繁荣时,需求增加导致价格上升。碳交易的问题是,因为供给缺少弹性,需求端的所有冲击的影响都落在价格上,价格波动容易过大,对企业等经济主体的经营规划产生大的冲击。
碳税和碳交易作为纠正外部性的工具,都有其价值,两者之间也不是相互排斥的,如果设计得当,两者都可以发挥有效作用。难点是确定碳税的水平和排放配额分配,太松难以起到约束和激励作用,太紧对经济活动的冲击太高,根本的问题还是如前所述,赋予每一吨排放的碳以货币价格,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碳中和目标确定的情况下,关键问题已经从评估气候变化的长远损害转为如何有效、低成本实现目标。在成本-有效性分析框架下,碳价格如何确定呢?经济主体的决策取决于化石能源与清洁能源使用成本的比较。使得清洁能源和化石能源成本相等的碳价,被称为转换价格或者平价,国际能源机构(IEA)就是使用转换价格而不是传统的碳价概念来描述碳中和的路径。Bill Gates在最近出版的《How to Avoid a Climate Disaster》书中提出绿色溢价(green premium)的指标,绿色溢价实际上就是转换价格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