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方面,有什么建议?
王金南:首先,基于碳达峰、
碳中和重点领域投资需求,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并强化金融机构披露
碳排放信息的强制性、规范性、真实性。相关金融机构可根据不同类型低碳项目融资需求,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优化低碳项目实施的激励
政策,加大央行再贷款机制对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
其次,各级财政部门可采取贴息、奖补、担保等方式,降低低碳项目融资成本。鼓励设立政府引导型碳中和基金,带动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投资低碳领域。
再者,基于全国统一的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有序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
碳基金等
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低碳投资,提升机构投资者碳排放分析能力。
最后,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境内开展低碳投资。
“以低碳甚至零碳为重要目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