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目标的清晰化尚存距离
2030年的目标明确了
碳排放强度减少65%等任务,但排放总量究竟是多少,还不清晰,听起来各家分歧也不小。显然年度碳排放的总量规划尚不清晰,这可能会是出于两种考虑:一是继续不使用绝对量指标,可以数字上“打太极拳”,特别是打给外国人看;二是实际上我们自己的基础数据工作没做好,没办法拿出一致且可信的数据,并依此进行计量和规划。2020年中国的碳排放,多数机构认可并使用的数据大概是100亿吨,而2005年并没有官方或权威公布数字;对未来10年GDP的平均增长率也有不同假设,这样算下来,各个机构对2030年碳排放峰值绝对量的预测很不一样,从101亿吨到112亿吨,各种数字都有。比如,中金公司最近出的《
碳中和经济学》报告中采用的是2030年中国碳排放峰值为108亿吨,但中金也没有2005年的准确数据,是根据2017年有关部门公布的当年数字及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了46%推算出来的。另外,中金假定未来10年的GDP增速是年均增长5%,但刚才说的101亿吨碳排放峰值也是用GDP年均增长5%来计算的,显然是由于对2005年基数和口径(毛排放还是净排放、二氧化碳还是温室气体等)的掌握不一造成的。各家计算的依据不一样,得出的规划数据也不一致,这就需要推敲。
在气候雄心峰会上,习主席进一步提出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几项重要指标: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在这四个目标中,有两个涉及2005年的基础数据,但是目前尚未看到官方的或者权威的基础数据,因此还需要去猜度,或者用不同的假设条件去做推算。人们必然会产生疑问,要么是数据基础工作没做好;要么是数据透明度不高,不肯给出权威的或者是官方的数字。
如果要按2030年的碳排放强度来安排任务落实,还要考虑GDP的可比性。尽管对未来十年GDP年均增长的预测,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假设,有的用5%,有的用5.5%,也有人用6%,甚至还可以用其它的增长率,但显然都不应使用名义GDP来计算并比较碳排放强度,用到的应是可比GDP,要与2005年GDP有可比性:可以用GDP平减指数找出可比GDP,或者采用增长率数据,对此不会有什么分歧。但这里也需要略加小心,有时候增长率的年初数据(初步核算数)、初步核实数、最终核实数以及普查后修正数差距会很大(特别是2005、2006、2007年),比如2007年GDP增速的初步核算数、初步核实数、最终核实数以及普查后修正数分别是11.4%、11.9%、13%和14.2%,之间居然相差2.8个百分点。如果用的不是可比数据,计算出来的碳排放强度差距就会很显著。此外,如果用
减排强度来衡量目标的话,只要GDP增长率数字上去,就会给中国2030年继续多排放提供很多弹性空间。
有人提出疑问,如果有关部门已经掌握2005年以来中国碳排放强度的下降比率,且期间GDP增长率或平减指数相对而言又比较可靠,则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2005年碳排放总量。否则碳排放强度下降46%(2017年相比2005年)的报告数是怎么得出的?显然这是矛盾的。
从技术上讲,如果没有年度总量数字,减排任务怎么分解?效绩如何考核?碳
市场定价又怎么形成?显然都存在无解的
问题。此外,总量数字明确,也涉及未来40年整个减排进程的动态安排,整体安排上是前快后慢、前慢后快还是平均推进,该如何达到优化的选择,等等。此外,也需要评估过去15年(2005到2020年)中我们究竟有多大进展,在减排方面做出了哪些成绩,未来10年(2020年到2030年),我们又希望安排多大的进展,减排的落实是否及如何得以加强。总之,不管从规划角度还是实际工作进度来讲,如何选择优化的进度安排(前松后紧还是前紧后松),首先必须把数据基础、计量基础和分析基础做实,特别是总量目标要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