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不再开展上市环保核查 交市场主体负责 将出台严格规范监管措施

2014-9-26 17:04 来源: 一财网 |作者: 章 轲

  环境保护部26日对外宣布,各级环保部门不再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并同时表示,尽快研究拿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取消之后的严格规范监管措施。

  上市环保核查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申请再融资、资产重组或拟采取其他形式从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环境保护守法行为的全面核查、环境保护信息的持续披露、后续监管。

  环保部介绍,上市环保核查的根本目的是督促相关的公司和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保护生态环境,自觉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努力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环保部就发现上市环保核查问题较多。当年,环保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称,“随着核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够充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不够深入,极个别省级环保部门还违反分级核查管理规定,越权为企业出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严重干扰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秩序。”

  环保部9月25日召开的部常务会议指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实施以来发挥的积极作用,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是,也要看到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存在主体责任不清、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核查周期较长,甚至存在利益寻租等突出问题。

  环保部表示,已“征求系统内外各方面意见,拟定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改革思路”,遵循“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原则,将上市环保核查由政府主导全部交由市场主体负责。

  此项改革思路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停止开展上市环保核查;严格规范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加大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保荐机构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企业环境信息。

  环保部表示,考虑到上市公司直接涉及股民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尽快研究拿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取消之后的严格规范监管措施,再印发上市环保核查制度改革文件,做到环保核查停止的同时,上市公司环境监管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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