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如不积极向碳中和转型,高碳产业和银行都将面临危机

2021-4-5 16:06 来源: 富途牛牛

面对机遇和严峻挑战,金融机构应该做些什么?


金融体系以及监管部门,要让金融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碳中和所带来的金融需求,以及更好地防范相关风险,需要做至少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绿色金融标准要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碳中和目标

过去我们制定绿色金融标准时,有阶段性的考虑因素。比如2015年编制的绿债目录,当时包括了清洁煤项目。当时雾霾非常严重,利用脱硫脱硝、超超临界等清洁煤技术把雾霾降下来,是改善环境非常重要的工具。因此,虽然清洁煤技术的应用可能产生碳排放,但根据当时的条件和政策偏好,我们也把它列为了绿色项目。

但现在情况不同,过去七年全国雾霾指标(即PM2.5水平)下降了60%多,水质量也提高了很多,我们对碳中和的重视已经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在此背景下,未来绿色金融的标准制定应该以碳中和作为主要目标或约束条件。如果某个项目能满足一类环境目标,却同时损害了另一类环境目标,这种项目就不应该放进标准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新一版《绿色债券目录》(征求意见稿)已经删除了清洁煤之类的高碳项目。其他的绿色金融标准,包括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也应该按照这个思路进行修改。

第二,环境信息披露

企业做好碳核算之后,这些数据要披露出来,这样金融机构才能知道哪些经济活动、哪些项目是高碳的,为投资人寻找低碳项目提供支持。在企业层面披露碳相关的信息是非常必要的。未来,监管部门肯定会强化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对上市公司,对发债企业,甚至对未上市的公司,对中小企业,都会逐步建立强制性的碳、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金融机构也要披露碳、气候相关信息。

从银行的角度来讲,必须要知道贷款所支持项目的碳排放和碳足迹,而且要有规划地把碳足迹降下来,最后降低到零,以实现碳中和。因此,银行碳足迹的计算和披露也非常重要,未来也应该变成强制性的监管要求。

此外,还要披露银行和投资机构持有的棕色资产信息。过去金融机构自愿披露绿色资产,但现在应该要求这些金融机构也披露棕色的,即污染性和高碳的资产敞口,以防范这些资产所产生的风险。高碳资产未来可能变成坏账,不知道可能变成坏账的资产有多少,就意味着这个金融机构不了解这个风险,也不可能管理好这些风险。因此,棕色资产的总量和所占比重(即风险敞口)等信息必须得计算和披露。这方面面临的短期挑战是棕色资产的定义一定要明确,这是监管部门近期应该要集中精力研究和明确的内容,使金融机构有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披露。

第三,强化对低碳投融资的激励机制

过去,有一些对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包括再贷款、地方担保、贴息等,总体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2021年年初,我在一篇文章中提了一系列强化激励机制的建议,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更大规模的专门支持低碳项目的再贷款机制,以降低绿色低碳项目的融资成本。

二是要开始研究降低绿色风险资产权重和提高棕色资产风险权重的激励机制。如果把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降下来,实际就是对所有绿色贷款给了低成本的激励机制。提升棕色资产(包括高碳资产)的风险权重之后,就会增加这些贷款的融资成本,引导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减少对这些高碳项目支持的力度。

第四,在产品层面需要有更多创新

支持碳中和的金融产品创新至少可以罗列几十项。举例来说,信贷和债券产品(或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产品)可以考虑和碳足迹挂钩。这些金融产品的利率和接受贷款或债券融资主体或项目的碳足迹挂钩:如果主体碳足迹下降快,利率就会降低;如果降得慢或者上升,则利率就要上升。因此,这类产品是持续引导企业减碳的激励机制。

另外,转型金融是一类支持减碳、同时防范金融和社会风险的创新工具。现在欧洲已经有转型债券和公平转型基金的金融产品,用来支持目前是高碳企业但会在若干年之内转型成为低碳或零碳的企业。最近亚开行与我商议能否找一家企业进行试点转型金融。比如,利用国际上一些低成本的资金,也包括股权投资基金,去并购煤电企业,成为它的主要股东,并制定一个5-7年的转型计划,在5-7年之内把这家煤电企业转型为新能源企业。这类金融创新是碳中和最需要的。

第五,金融机构自身要实现碳中和

金融机构落实碳中和,要求其贷款、投资项目实现碳中和,也要求其自身运营实现碳中和。如果不能完全降低到预期目标,则通过购买碳汇或者花钱来种树,这些都是金融机构已经开始操作的典型碳中和方式。作为金融机构,虽然其自身碳排放相对于它贷款、投资支持的企业的碳排放是很小的,但这些做法能够给企业客户做个榜样。

第六,国际合作

碳中和是具有巨大外部性的活动,任何地区减碳的受益人都是全球70亿人,必须通过国际合作来强化共识和减少「搭车行为」。因此,在国际上近几年建立的许多绿色金融国际平台中,中国都发挥了非常积极乃至引领的作用,比如:

(1)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当年中国发起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此后改名为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推动形成了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2021年意大利担任主席国期间,提出恢复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并邀请中国和美国担任小组共同主席,现在这个小组已经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批准正式恢复。在未来的一年乃至数年中,中国和美国将合作推动G20平台下全球可持续金融共识的形成。

(2)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是欧盟在2019年倡议发起的,中国也作为第一批发起成员加入。在这个平台之下,由中国和欧盟共同牵头成立了一个可持续金融标准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Sustainable Finance Taxonomy),共同推动形成一套基于中国绿色金融标准和欧盟可持续金融标准的统一标准(Common Ground Taxonomy)。未来有了这套标准以后,可以明显减少跨境绿色资金流动所面临的交易成本,也可以被其他国家、地区和市场在自愿基础上采用。

(3) 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中方是八个发起国之一,现在已经扩大成80多个国家所参与的央行和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平台。该平台正在推进绿色金融领域的许多政策共识,包括气候因素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环境风险分析方法论、数据与披露问题,以及生物多样化与金融稳定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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