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增量发展如何严格控制以有效实施峰值管理?
在“双碳”目标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
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十四五”对煤电要不要发展、发展多少,业内外争议很大。气候专家、新能源企业普遍的观点是“十四五”是个分水岭,建议不上煤电,大力发展新能源,不设“天花板”。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不宜过早、过快大规模淘汰煤电,应该继续上一些必要的煤电项目。事实上,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已经对煤电“要不要发展”给出了原则意见,即“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
根据笔者观察,在2020年煤电装机10.8亿千瓦的基础上,各方建议到2025年的煤电发展目标差异较大。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华北电力大学、中电联、电规总院、国网能研院的建议分别是11、11.5、12.3~12.5、12.5、12.5~13亿千瓦,国家能源局预测13亿千瓦。个人意见,“十四五”煤电新项目要严格审批,严控增量,重视峰值管理,力争新增与淘汰大致相当,总规模略有增加,走“少新建、多改造、多延寿”的路子,并实现低碳环保、高质量发展。建议煤电2025年按12亿千瓦、净增加1.2亿千瓦控制为宜,实现碳达峰,既兼顾电力需求,又减轻生存压力。2030年煤电控制在11.5亿千瓦内,2060年煤机基本退出,实现
碳中和。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从国家、企业两个层面采取有力举措:国家层面作“十四五”电力规划时,首先,应坚持系统原则,加强变革与创新,实现“清洁转型、保障用能、行业发展”三大目标的有机统一。清洁转型,即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打造以电为中心的终端能源消费格局,是当前能源电力领域的首要目标,是电力发展的主旋律、主基调,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基本途径,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毫不动摇;保障用能则是基础性目标,也是保障民生福祉最根本的
问题,是能源消费领域的“初心与宗旨”,必须建立“煤炭供应安全兜底”“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即“多能互补、多元保障”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否则会出能源安全大问题。国家能源局也没有把清洁转型作为唯一或全部目标,而是强调要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但这两大目标要靠调动
市场主体积极性、促进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去实现。因为行业发展与清洁转型、保障用能的关系是“渔与鱼”“青山与薪柴”的关系,前者是后两者实现的主体与保证。因此,必须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和电力企业市场属性,使电力行业具有投融资功能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其次,合理规划,防止出现煤电发展“两个倾向”:一个是基于“双碳”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上煤电,全部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另一个是基于煤电“十三五”末规划、核准、在建的煤电规模,“十四五”仍然照单全上。据统计,我国核准、开工或作前期准备的煤电项目达2.5亿千瓦。正确的方式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到2030年清洁转型的具体目标、《规划纲要》的原则意见以及供用电形势的预测作出综合评估、合理确定“十四五”煤电的新增规模,底线是保障用能,兼顾电力碳达峰。第三,在电源侧引导发电企业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突破先进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适应高比例消纳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以解决各类电源互补互济不足等问题,避免发生“三弃”现象。
企业层面作“十四五”公司发展规划时,一是要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在发电行业应具体化为价值思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科技创新、依托规划、市场导向、用户为王、优化布局、多能互补、产业协同、综合服务等内容。二是突出“绿、下、外、新”四字,实现发电行业战略转型。发电集团应结合我国国情,抓住“十四五”新电改、新基建、能源转型、体制变革、互联网发展、“一带一路”的新机遇,以“绿色、发配售、境外、新业态”为重点方向,加大电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国际化转型的力度,积极稳妥进入电力新业态,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实现战略转型与创新发展。三是清洁高效利用煤电,努力创新发展方式。一方面,发电行业多年来积累许多发展经验,如建设炕口路口电厂、输电端口电厂,发展煤电一体、港电一体项目,推进产融结合、路港配套,以上发展经验今后仍要适当借鉴;另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开展“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煤电发电技术,新建煤机能达到接近50%的供电效率、低于250克/千瓦时供电煤耗,着力提高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清洁高效煤电比例,探索“煤电+储能”“煤电+生物质(垃圾)”耦合发电,建设智慧电厂与虚拟电厂,发展智能高效热力网、多能联供的综合能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