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专题研究报告:海外碳市场的道与术

2021-4-18 15:33 来源: 长江证券

欧盟碳市场步入第四阶段,排放总量控制效果显著


  欧盟碳交易体系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我们以欧盟碳市场为例 来对海外碳市场做详细剖析。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成立于 2005 年,成员包括 28 个欧盟成员国和冰岛、 列支敦士登、挪威 3 个国家,欧盟碳市场已成为欧盟落实控排目标最主要的手段,该系 统覆盖了约 45%的欧盟碳排放,包括电力部门、制造业和欧洲经济区内的航空公司等。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经历了 4 个阶段:2005-2007 年、2008-2012 年、2013-2020 年、2021-2030 年。

  第一阶段(2005-2007 年):此时纳入碳交易体系的公司包括发电厂和内燃机规模超过 20MW 的企业(危废处置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除外),以及炼油厂、焦炉、钢铁厂、 水泥玻璃、石灰、陶瓷、制浆和纸生产等各类工业企业。第一阶段为碳排放交易的试 验性阶段,此阶段的温室气体仅局限在排放量占比最大的二氧化碳。配额分配上,采用 自下而上的方式来确定,即欧盟成员国制定国家分配计划(NAP)经过欧盟委员会审查 后,配额被分配到各个部门和企业。配额的分配采用拍卖方式和免费发放相结合,以免 费发放为主。由于配额供给过度,配额价格曾一度逼近 0 欧元/吨。

  第二阶段(2008-2012 年):2012 年控排单位引入航空公司,同时交易体系也扩展到了 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经过前期的试验阶段,交易体系不断完善,配额分配方式与 第一阶段一致,配额免费分配比例约 90%;配额总量略有下降,但恰逢全球金融危机和 欧债危机,经济发展承压,能源相关行业产出减少,配额需求急剧下滑,交易价格并无 明显好转。

  第三阶段(2013-2020 年):纳入碳捕捉和储存设施、石化产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有 色金属和黑色金属冶炼等单位。第三阶段欧盟对碳排放额度的确定方法进行改革,取消 国家分配计划,实行欧盟范围内统一的排放总量控制;自 2013 年开始逐年减少 1.74% 的碳排放上限以确保 2020 年温室气体排放比 1990 年降低 20%以上,而在配额的发放 上,逐渐以拍卖替代免费发放,整体来看拍卖配额比例约 57%,其中:

  电力行业:要求完全实行拍卖获取额度(电网建设落后或能源结构单一的 8 个东 欧国家的电力行业配额分配可从免费逐渐过渡到拍卖,2020 年时全部通过拍卖方 式获得);

  制造部门:2013 年约 80%的配额为免费获得,至 2020 年降低至 30%;并将在 2030 降低至 0%(直接供暖部门除外);

  航空部门:15%的配额为拍卖获取,82%为免费获取,剩余 3%为储备部分。 2020 年 1 月,欧盟碳市场与瑞士碳市场建立可进行跨市场交易的联系。

  第四阶段(2021-2030 年):2018 年完成系统框架修订,将于 2021 年 1 月开始实施第 四阶段交易,从 2021 年开始欧盟碳配额年降幅度从第三阶段的 1.74%增至 2.2%。此 外,欧盟碳市场于 2019 年初建立了市场稳定储备(The market stability reserve,MSR) 来平衡市场供需,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冲击,MSR 机制的推行减少了初始拍卖的 配额数量,对于稳定碳交易价格具备重要作用。 当碳市场中流通的配额量超过 8.33 亿吨之后,将每年从未来即将推出的拍卖份额 中提取相当于当前流通总量的 12%的份额到 MSR 中(其中,2019-2023 年间该 比例暂时提高至 24%);

  当碳市场中流动的配额量低于 4 亿吨后,欧盟将从 MSR 中调拨 1 亿吨配额注入市 场中流通。


  综上,欧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有以下特点:

  1)分阶段演变,从试验到成熟:欧盟碳市场经历了 2005-2007、2008-2012、2013-2020、 2021-2030 年四个发展阶段,控排企业范围、配额总量确定方法、配额分配方法等都经 历了从探索到成熟的阶段。

  2)交易范围不断拓宽:市场参与主体从欧盟 28 个成员国,到新增列支敦士登、挪威、 冰岛 3 个国家,2020 年又建立起与瑞士碳市场的联系;纳入交易体系的控排企业从电 力行业、工业企业延伸到航空、化工、石化等企业;主要交易温室气体从 CO2 开始,逐 渐增加 N2O 和铝生产过程中的 PFCs。

  3)配额总量不断收缩:欧盟碳市场的配额总量从前两阶段的自下而上确认,转为欧盟 确定统一的排放总量,且在 2013-2020 年和 2021-2030 年分别按照年均下降 1.74%和 2.2%的幅度来收缩,同时设定市场稳定机制(MSR),对流通中的配额总量进行调控。

  4)免费分配转为有偿分配:2005-2012 年欧盟碳市场的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拍卖分 配为辅,而 2013-2020 年的第三阶段拍卖分配比例提升至 57%,并预计将再 2021-2030 年进一步提高,有偿分配比例的增加提升了控排企业的排放成本。

  5)政策改进推动交易价格回升:配额交易价格发现是碳市场的功能之一,纵观欧盟碳 市场价格的变化历程可以发现,市场供求为价格的决定因素,第三阶段开始政府通过一 系列的政策改进推动交易价格回升,包括市场配额总量逐年收缩、配额折量延迟拍卖1、 推行市场稳定机制(MSR)、提升超额排放惩罚力度等。欧盟碳配额交易价格从 2018 年 前的 5-10 欧元/吨提升至目前的 30 欧元/吨以上。

  6)碳市场主体多元化:欧盟碳市场的参与者包括控排企业和诸多金融机构、各类投资 者,交易主体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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