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召开“绿色金融和气候
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开幕致辞全文如下:
总裁女士,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晚上好!非常高兴与基金组织联合举办此次“绿色金融与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人民银行,向出席研讨会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正在形成广泛共识。中国已宣布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
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也被称作“30/60”目标。这要求经济全面、系统性转型。在此过程中,绿色金融可发挥“加速器”的作用。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2016年,人民银行牵头制定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具体政策逐步落地,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在此基础上,中国绿色金融
市场快速发展。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约1.8万亿美元,绿色债券存量约1250亿美元,规模分别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近期,市场主体已发行40多只碳中和债,规模超过100亿美元。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金融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需要应对好一系列挑战。
第二,在市场层面,要充分发挥
碳市场的定价作用。只有对
碳排放合理定价,才能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目前,我国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发挥碳市场的金融属性。
第三,在机构层面,气候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完善。披露主体的范围要扩大,覆盖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披露方式要逐步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转变。
第四,在风险管理层面,需要密切关注化石燃料相关的转型风险。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八成是化石燃料,主要是煤炭。据估测,到2060年,化石燃料占比将不足20%。中国金融机构持有了一些高碳资产,绿色转型带来的资产价值变化风险等
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着眼未来,我认为有几方面的重点工作需要推进。
第一个方面,是要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动员公共和私人部门资金,支持绿色经济活动。预计2030年前,中国
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万亿元;2030-2060年,需每年投入3.9万亿元,要实现这些投入,单靠政府资金是远远不够的,需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为此,需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
一方面是加强信息披露。人民银行计划分步推动建立强制披露制度,统一披露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将在G20框架下,推动加强信息披露方面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是完善并统筹绿色金融分类标准。人民银行即将完成对绿色债券标准的修订,删除化石能源相关内容。我们正在与其他国家共同推动绿色分类标准的国际趋同。
在提供政策激励方面,央行可以发挥作用。人民银行计划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碳减排提供一部分低成本资金。人民银行还将通过商业信用评级、存款保险费率、公开市场操作抵押品框架等渠道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
第二个方面,是要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欧盟将用时70年,美国45年,中国只有30年左右,时间短,曲线陡,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突出,所以要积极督促金融机构尽早开始转型。
人民银行正在探索在对金融机构的压力测试中,系统性地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并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人民银行已按季评估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情况,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评估和管理其环境和气候风险。
第三个方面,是要发挥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作用。预计今年6月底,中国全国性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启动运营。相关部门正在就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提出要逐步扩大碳排放配额的有偿分配比例,金融管理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碳市场的管理。构建碳市场应更多体现金融属性,引入
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推动碳价格充分反映风险,最大化发挥碳价格的激励约束作用。
企业综合能源:
电力生产;电力销售;工厂;幕墙;别墅;自建房;鱼塘;地面光伏发电咨询;EPC工程总承包;投资;工程管理。
国际协调对做好上述工作都十分重要。在这一方面,基金组织发挥了独特作用。近期,基金组织提出把气候变化问题纳入监督工作,以及把气变风险纳入金融部门评估的情境分析。基金组织也在NGFS下牵头开展数据缺口相关工作。我们支持这些工作,期待基金组织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我们也愿意和基金组织在能力建设上加强合作。人民银行已通过经验分享等形式,支持发展中国家制定绿色分类标准。基金组织也非常重视能力建设工作。双方可通过“中国—基金组织能力建设中心”(CICDC),提供气候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项目。
总的来说,央行可为实现碳中和发挥积极作用,这包括构建强有力的政策体系,发展丰富多元的市场体系,以及加强国际协调。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这次研讨是一个起点,我期待和大家共同推进,取得更多进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