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要提高对双碳目标的认识,实现这一目标的目的,是为了破解温室效应和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以清洁绿色方式满足人类用能需求,提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提升人类福祉。我们既要确保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又要在实施路径中,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综合考虑转型发展与保持经济竞争力的关系,尽可能做到低成本减碳、高质量发展。
面对双碳目标,
电力行业任务艰巨。“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电气化进程加快,将推动电力需求保持刚性增长。预计2025年、2030年、203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达到9.5万亿、11.3万亿、12.6万亿千瓦时,“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4.8%、3.6%、2.2%。从电力的特性看,传统能源、新能源转换为电力,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我国能源燃烧占全部
碳排放的88%左右,电力碳排放占全社会碳排放4成左右,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新能源、提升电网调
节能力,以及能源消费实施“双控”措施,节能
减排取得巨大成绩。随着全社会电气化水平的提升,更多碳排放从终端用能行业转移到电力,电力行业
碳减排压力将持续加大。在此背景下,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电力工业促进自身碳减排、支撑全社会碳减排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包括:新能源为主体的电源结构,高弹性的数字化、智能化电网,源网荷储、多元互动,及以电为中心的综合能源服务体系等,通过统一高效、有机协调的电力
市场,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紧密链接、稳定有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一)加快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供应格局
一是保持风电、太阳能发电快速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在开发、送出和市场消纳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在“三北”地区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清洁化电源基地,实现新能源集约、高效开发。积极开发中东部风能、太阳能资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东南沿海海上风电基地建设。以风电、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完善新能源发电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竞争力。预计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国风电装机分别达到4亿、6亿、10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5亿、9亿、15亿千瓦。
二是积极推进水电、核电、气电电源的开发。以西南地区主要河流为重点,加快推动流域调节作用强的龙头电站开发,实施雅鲁藏布江下游的水电开发。预计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分别达到3.9亿、4.4亿、4.8亿千瓦,抽水蓄能装机分别达到0.8亿、1.2亿、1.5亿千瓦。
坚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的方针,启动一批沿海核电项目。“十五五”、“十六五”期间,核电年均增加8~10台机组;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国核电装机分别达到0.8亿、1.3亿和1.8亿千瓦。
合理布局、适度发展气电,预计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国气电装机分别达到1.5亿、2.35亿、3亿千瓦。
(二)建设高弹性、数字化、智能化电力系统
一是打造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适应高比例新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需要,促进系统各环节全面数字化、智能化。建立全网协同、数字驱动、主动防御、智能决策的新一代调控体系。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多能互联,推进多种能源形式之间的优化协调,提高电力设施利用效率,提升整体弹性。加强预测预警体系建设,保障极端事件下的电力系统恢复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煤电功能定位由主体电源逐步转变为调节电源,需大规模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从整体上提升机组的灵活调节能力。要加强规划引导,有序安排改造项目,30万千瓦、60万千瓦亚临界机组,应优先实施灵活性改造。同时要完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保障煤电机组的合理收益。
三是大力加强储能体系建设。加快抽水蓄能建设。既要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站容量百万千瓦以上的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又要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对具备条件的水电站进行抽水蓄能改造。完善电动汽车参与系统调节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电动汽车与电力系统互动水平。鼓励各类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的开发应用。
(三)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提升能效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我国单位GDP能耗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倍,节约的能源是最清洁、高效、优质的能源,节能提效是减排的重要力量。要积极推广先进用能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提升
钢铁、建筑、
化工、
交通等重点行业用能效率,大力推动各行业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循环利用和能源资源综合利用,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二是大力实施电能替代。推动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形成电能为主的能源消费格局。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电气化升级,深挖工业窑炉、锅炉替代潜力。大力提升交通领域电气化,推动电动汽车、港口岸电、公路和铁路电气化发展。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电能替代。大力加强用能领域标准建设,预计到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31%、35%、39%;2020-2035年,预计全国替代电量达到1.7万亿千瓦时。
三是积极推动多元互动的综合能源服务。构建智能互动、开放共享、协同高效的现代电力服务平台,满足各类分布式发电、用电设施接入以及用户多元化需求。深度挖掘需求侧响应潜力,鼓励引导大用户参与实施需求响应。积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提高负荷的可调节性。
(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是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构建统一开放、高效运转、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出台灵活的电价
政策。加快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有序开展容量市场和输电权市场建设。
二是积极发挥
碳市场低成本减碳作用。继续完善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分步有序推动其他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分阶段引入
ccer、
碳汇等交易产品,建立
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探索区块链、绿证在碳市场中的应用。加强发电企业参与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企业
碳资产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发电企业整体低碳发展成本。
三是探索建设全国电-碳市场。建立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联动机制,将现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管理机构、参与主体、交易产品、市场机制等要素深度融合,构建主体多元的竞价体系、减排与收益相关的激励机制,以及“统一市场、统一运作”的交易模式。形成电价与碳价有机融合的价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