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交易市场进入实操阶段
自2011年我国七个省市被选为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后,各地积极筹备,2013年下半年,北上广深津五省市
碳交易市场先后正式开市,标志着我国碳交易市场进入实操阶段。
试点地区采用总量控制下的配额交易机制。全球碳交易量主要来自强制性
减排市场,仅有0.3%来自自愿性减排市场。据此,我国试点地区采用强制性碳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地区将工业企业列为管控对象,重点管控能源密集型行业。其中,重要制造业基地的广东省,将
电力、
水泥、
石化、
钢铁等工业行业企业作为管控重点。同时,
北京、上海、天津、
深圳结合大城市人口密集特点,还将大型公共建筑列为管控重点。结合各地排放特点,五个试点地区初步入选控排企业碳排放量占到各地总量的40%左右,实现了较高覆盖率。
在碳排放配额方面,试点地区以免费配额为主,分别向管控企业发放碳
排放权配额。其中,广东省尝试3%的有偿配额拍卖,2013年12月举行了我国首次一级市场
碳配额拍卖,拍卖配额达300万吨。在惩罚机制方面,为了强化总量控制,试点地区均对企业违规排放采取惩罚手段。例如,北京市规定对于超额排放的企业按照市场价的3~5倍予以处罚;深圳市则采用组合策略,除行政罚款以外,还采取下年度配额中扣除超额部分、纳入信用记录、取消所有财政资金资助等措施。
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要快速发展,形成规模,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地区间碳排放核算标准差异大,相关基础研究工作有待强化。二是区域间碳配额流通机制需加紧设立。各试点地区碳交易处于封闭状态,区域间碳配额不流通,但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不断发展,碳配额的跨区流动将是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