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挂牌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上海环交所表态将扩大碳市场纳入范围,适时引入个人和投资机构

2021-5-28 15:12 来源: 21低碳 |作者: 孙煜

全国碳市场挂牌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大宗交易涨跌幅限制为30%。

5月28日,国泰君安证券联合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在上海举办“绿色金融 低碳未来”主题论坛

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在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详细介绍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设计及进展。

个人和投资机构暂时不会进入碳交易市场

5月19日,生态环境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和发布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上述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和结算活动,是碳市场交易和履约的关键性、原则性规则。

根据《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交所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对此,赖晓明今天在演讲中表示,“上海环交所目前正在抓紧牵头进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的重组设立工作”。

5月22日,赖晓明曾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的会议上透露,目前落地上海的全国碳市场交易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相关的规则制度也已经完备。

在今天的演讲中,赖晓明具体介绍了全国碳市场基本架构体系和全国碳市场交易制度的核心要素。

全国碳市场基本架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全国碳市场的覆盖范围。目前已经确立了八大重点排放行业,要明确重点排放行业的总量控制目标。二是要做好配额管理。将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做好控排企业的分配方案和清缴履约。三是做好相应的交易规则和风险管理。四是做好监测、报告和核查(MRV),将针对控排企业建立核算报告和核查规则。五是市场要建立监管机制,做好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

赖晓明表示,碳市场未来将从交易制度层面保障全国碳交易规范化展开。在交易所层面,上海环交所已制定了“1+6”核心细则,涵盖交易、会员管理、投资者适当性、风险控制、违规违约、信息和单向竞价等多个方面。目前,上述细则已报主管部门审核。

在主题演讲中,赖晓明重点介绍了全国碳市场交易制度的核心要素。

据赖晓明介绍,在交易平台方面,将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现在由上海环交所负责。在交易主体方面,主要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当前个人和非控排企业的投资机构,将暂时不会进入碳交易市场。在交易品种方面,现在主要是碳排放配额,未来也可以交易其他的产品。在交易方式上,将包含“转让”和“单向竞价”两种。在交易时间方面,挂牌协议交易时间段为每周一至周五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5时。大宗协议转让的时间段则为每周一至周五的13时至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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