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金融机构应当丰富碳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
碳金融主要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2020年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2050年在保障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美丽中国目标实现同时要实现CO2净零排放的目标,需累计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人民币。这需要以
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既为碳金融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对碳金融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表:
碳中和目标下的我国2020-2050新增投资规模(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航信托研发与产品创新部整理
全国性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于2021年6月底启动运营,随着相关控排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日益广泛,可供交易的碳金融工具
衍生品种将日益丰富,需要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创新期权、期货、远期交易、互换等碳金融交易工具,以及碳债券、
碳基金、碳信托、碳资产证券化、碳保险等融资工具,丰富
碳市场的金融服务供给,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全国碳市场作为碳定价机制推动
减排的作用。
中航资本及成员单位在碳金融领域持续探索,聚焦碳资产并发挥碳资产的价值引领作用,充分运用金融综合服务,助力实现碳中和。例如,在研究方面,中航信托在2020年9月成功推出中航信托ESG研究与实践系列丛书第一本《碳金融:国际发展与中国创新》,聚焦碳资产开展深入研究,进而助力促成碳金融业务落地。在业务方面,设立了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全国统一碳市场交易的碳资产,旨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碳中和行动,践行绿色发展,为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