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段上把握好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发挥不同类别
政策工具的优势,构建行政机制与
市场机制相耦合的低碳政策体系。用好行政机制,让政府在低碳发展中更好发挥“掌舵领航”作用;创新市场机制,让各市场主体在低碳发展中形成“众人划桨”的合力。充分发挥基于行政机制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广泛性、权威性、目标可预期和过程可监督等优势,通过行政力量为低碳发展建章立制,培育和引导全社会预期。确立低碳发展在国家法律
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地位,制定各地区各行业碳达峰和
碳中和行动方案,构建“城市—社区—园区—建筑—产品”等多层级的低碳标准体系。通过激励型政策促进低碳技术和低碳能源广泛推广,通过约束性政策倒逼高碳行业有序退出和转型发展,通过低碳宣教体系培育全社会低碳意识和低碳自觉行为。同时,更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碳价格发现和传导中的作用,为各类
减排主体提供持续的经济激励,形成减排的长效机制。通过
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促进基于全社会成本的价格信号生成和传递,形成完善的碳价格发现机制,并通过价格信号实现资源能源在各行业的最优配置,引导各类减排主体的边际减排成本趋同趋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