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核证
3、核查/核证
核查/核证是OE根据核查准则,对项目GHG
减排声明(GHG减排报告)进行系统的、独立的评价,并向EB出具为被核查项目GHG减排声明提供书面保证文件的过程。
(1)联系OE
核查员,沟通商定核查的具体时间,核查计划、范围、程序、活动及日程、核查要求等。
(2)起草并审议通过GHG减排报告(GHG减排声明)。GHG减排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和内容应以适合OE的需要为准):
(a)项目业主及项目活动名称;
(b)项目注册时间及批准文号;
(c)报告所覆盖的时间段及报告日期;
(d)项目活动简述,包括规模、地点、持续时间和活动类型;
(e)项目使用的基准线
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项目边界、GHG源和类型、基准线情景的说明;
(f)在相关时间段内,项目活动的GHG源所引起的GHG排放的累计,、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吨数表示;
(g)在相关时间段内,基准线情景下的GHG源所引起的GHG排放的累计,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吨数表示;
(h)对项目边界内排除(忽略)的GHG源作出解释;
(i)对GHG信息系统及其控制的说明:
。对GHG数据和信息的选择和管理;
。收集、处理、整合和报告GHG数据和信息的过程;
。保证GHG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的体系和过程;
。GHG信息系统的设计和保持;
。支持GHG信息系统的体系和过程;
(j)GHG排放及减排声明列表。
(3)准备与GHG减排报告相关的信息、数据和记录等档案资料,包括所选择的历史基准年和基准年的GHG清单,以及所采用的GHG排放因子的文件或参考资料。
(4) 进行内部审核。
(5)接受核查。核查员独立地对GHG信息系统及其控制,GHG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价,以评估责任方为保证GHG信息的质量而实施的运行和控制程序,责任方所提供的GHG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是否能够支持GHG声明。
(6)根据核查员的要求,对GHG减排报告进行澄清与修正。
(7)督请OE提交核查陈述,对项目所取得的GHG减排绩效进行
认证。
八、 CER 签发、转让
(一)督请并协助OE向EB申请签发项目活动在特定时段产生的CER。
(二)办理CER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