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建设历程和展望
(一)
早在2005年,中国便活跃在国际
碳市场中,参与清洁发展机制(
CDM)的项目开发和
减排量交易,为我国在碳市场方面的人才培养、
方法学及技术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中国从“十二五”起逐步重视国内低碳发展,落实国内低碳
政策,我国碳市场开始蓬勃发展。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
深圳七个试点碳市场启动顶层设计和市场建设。
2013年,试点陆续开始进行交易。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照CDM机制建立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试点不仅交易自身配额,也可以购买自愿减排量来抵消自身排放。
截至2020年底,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二氧化碳当量4.3亿吨,总计100亿元。经过多年的探索,试点碳市场减排效果明显,碳排放从总量到强度呈现双降趋势。目前各试点地区在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从实践上比较和验证了各种不同政策设计的适用性,为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图2 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图3 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全国碳市场将正式启动
2014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组织和指导下,借鉴试点碳市场建设经验,开始全国碳市场制度顶层设计和建设。
2017年12月19日,国务院
碳交易主管部门及其主要支撑机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转隶至生态环境部后,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于2020年12月发布《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2021年1月公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配额分配方案、重点排放单位名单,3个文件构成了全国碳市场的纲领性文件。
全国碳市场的第一个履约周期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到12月31日,共覆盖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我国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的40%以上,超过40亿吨。并且,在
水泥、
有色、
钢铁、
石化、
化工、
造纸、民航等行业条件成熟后,将被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
图4 全国碳市场发电企业地区分布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