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实现碳中和更难吗?
潘家华:
碳中和是发展的机遇所在,是高质量增长的动力源泉。碳中和很可能提前实现。
我告诉你为什么这样认为?那就要给你讲讲20多年来我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间提供学术支持的经历。
在2005年以前,我所有的理论所有的方法都讲碳公平。也就是说你发达国家你们排了这么多碳,我们也要排那么多,我们有跟你们排一样多的碳的权利。这是我们的权利,你不能剥夺我们的,在2005年以前,我们讲的基本上是碳公平。
但是到了2005年,突然发现我们的人均排放已经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人均不能谈了,我们讲人均的历史累积排放,也就是说尽管我们现在每个人的排放在全世界是已经超过了全世界的平均水平,但是在历史上我们排的很少,所以我们要把历史上的亏空补起来。所以这叫人均历史累积排放的碳公平。
结果到了2006年,中国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第一大国。这个时候,再讲碳公平好像就站不住脚了。这个时候我们所做的理论支撑是什么呢?第一个方面,就是说我们中国是排放了这么多,但是排这么多,记在我们的头上,然后我们这些产品都让你们给消费了,中国是世界工厂,
碳排放记在我们头上,但是碳的消费在你们那。所以这是不对的。碳排放地与因此而生产的消费品,空间不匹配,需要从消费侧核算,而不应该简单的从生产侧定责。我们提供的第二个理论是发展权。那么这个时候我就说我们要的不是碳,碳没有任何用,我们要的是发展。我们要资金,要技术,我们可以零碳发展,我们可以低碳发展,但是我们缺乏资金,技术水平低。所以,我们还只能高碳发展,这个时候讲的是发展权。发展权和
排放权、二氧化碳的排放权,这是不同的概念。我们要发展,我们不要碳!咱们煤炭比发达国家占比高,高碳排放,不是主观故意,而是一种无奈,我们需要国际合作。
到了哥本哈根的时候,2009年我们发现发展权似乎也说不过去了。因为中国人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已经进入中上水平的发展中国家。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我们就发现从战略上讲,零碳发展是机遇,零碳发展是对气候风险的化解。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讲,零碳发展是机遇所在。我们谈判支撑的理论演化就这样的。
你要知道光伏发电在20年前还不知道是什么。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贝尔实验室发明效率为6%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只是有一个技术在那,没有任何利用。许多绿色植物光合作用对太阳辐射能的利用,也在4%左右呢。到2000年,美国欧洲开始布局,但是成本非常高。中国是到2005年,我们才开始引入光伏发电。光伏发电2005年我们每一度电补贴的钱是4元人民币。相当于煤电价格的10多倍。但是过了5年2010年光伏发电每度电的成本降到1.91元一度电。然后又过了5年,在2015年,每度电的成本降到9毛1分钱1度电。又过了三年,在2018年,国家能源局,发改委和财政部发文,风和光的发电要平价上网,就是跟煤炭价格要差不多。现在光伏发电成本是多少吗?每度电也就一毛钱。而煤炭价格都在4毛钱左右的。而且光伏发电的效率,也提升到26%,也就是说,太阳辐射能的1/4,可以转换为电能。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敢说非化石能源占比在2030年到25%左右,为什么敢说在2030年我们的风和光的发电装机要超过12亿千瓦。这些都是投资,这些都是就业,怎么能说对经济有不利影响呢,当然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不利影响是有的,但对全社会来讲是收益。
如果我们现在把所有的风、光利用起来的话,像
新疆是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啊,内蒙是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啊,是多么广阔的空间!只圈上几千、上万平方公里来搞光伏发电能有多少电!西部大开发搞了这么多年结果没有开发起来,但是如果我们现在比如经济发达的江浙,长三角、珠三角,在新疆,
甘肃,内蒙圈一个3000-2万平方公里的地方定向生产供电,给内蒙,甘肃用了它们的地方给些租金,实际上也增加了当地的就业和财政收入,又可以保证了东部地区的零碳能源的生产和供给。
为什么我对
碳汇作为碳中和的主要抓手这个说法不是特别认同?因为碳汇是气候中性碳,而且它不可能无限的增大,我们不可能在没有水的戈壁上种树,也不能毁田栽树。但是生物质能就是森林或者农作物秸秆这样一些生物质,它更重要的功能在于气候中性的能源,生物质可以变成生物柴油,可以通过生物质气化,变成天然气。生物质可以直接发电,也可以做成就是碳跟煤球一样的东西,固态的生物型碳,例如传统上的炭。这些都是能源,风和光不可以调节,但这些生物质能什么时候想用就能什么时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