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
主持人:碳达峰、
碳中和是当今社会的热词,是国家未来几十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周围很多青年人都非常关注这个
问题。请老师们介绍一下什么是碳达峰、碳中和?二者是什么关系?
王克:碳达峰是指二氧化
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达峰之后进入逐步下降阶段。碳中和,是指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具体讲就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二氧化碳的去除量相互抵消。实现碳中和,不仅要求各部门的碳排放水平下降,还要采取植树造林、负碳排放技术和碳补偿等措施抵消碳排放。
张志强: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置条件,只有实现碳达峰,才能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时间和峰值水平直接影响碳中和实现的时间和难度:达峰时间越早,实现碳中和的压力越小;峰值越高,实现碳中和所要求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模式转变的速度就越快、难度就越大。
碳达峰是手段,碳中和是最终目的。碳达峰时间与峰值水平应在碳中和愿景约束下确定。峰值水平越低,
减排成本和减排难度就越低;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越长,减排压力就会越小。
王珂英:从各国碳达峰路径看,碳达峰后会经历一个平台期,之后随着技术进步,碳捕集技术和负排放技术越来越得到广泛应用,碳排放水平会持续下降,进入良性循环,并最终实现碳中和。从历史排放看,发达国家制造了更多的排放总量,但他们大多在20世纪后半期或21世纪初就实现了碳达峰。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承诺用全球最短的时间——30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完成全球最高的
碳强度降幅,这个任务非常艰巨。这意味着我国从碳达峰到实现净零排放,几乎没有缓冲期。为此,首先要在碳达峰之前的时间窗口,积极采取
碳减排行动,尽力降低峰值;其次是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型以尽早达峰,一些条件成熟的省份、城市和行业可以率先达峰,为顺利实现碳中和争取战略主动。
主持人:我国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为什么要作出这一承诺?换句话说,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是什么?目前,国际上有哪些国家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
王克:从国际来看,2016年全球178个缔约方共同签署《巴黎协定》,成为继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的第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法律文本,形成了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格局。《巴黎协定》提请所有缔约方在2020年前提交21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MCS),以推动全球尽早实现深度减排。我国提出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高度契合《巴黎协定》要求,是全球实现1.5度温控目标的关键,展示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体现了我国推动完善全球气候治理的决心,是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贡献。
从国内来看,我国以往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了资源能源过快消耗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迫切需要转型到依靠知识、技术、治理提高效率、支撑增长的发展阶段。我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尽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是符合自身发展利益的,更可形成国内低碳行动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良性互动。
王珂英:当前我国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我国主动作出的战略决策,可借此推动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形成新的发展方式。在全球经济社会能源变革的大趋势下,有助于倒逼中国加快发展方式转型,加快构建起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
张志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参与到碳中和等气候变化强化行动中。比如,2017年有29个国家签署《碳中和联盟声明》,承诺在21世纪中叶实现零碳排放;2019年9月的联合国峰会上,66个国家承诺实现碳中和目标,并组成气候雄心联盟;2020年5月,全球449个城市参与了由联合国气候专家提出的零碳竞赛;截至2021年1月,已有127个国家承诺在21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目前,不丹、苏里南等国家已实现碳中和目标,英国、瑞典、法国、新西兰等国已将碳中和写入法律。截至2020年11月,已有19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提交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LTS),其中有11个国家的LTS包含碳中和目标,承诺实现碳中和的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达全球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