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25 11:47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准确掌握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的相关数据,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本市将组织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0年度排放数据报告、核查及履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根据《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要求,形成本市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一)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通知》所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的要求,核算并报告企业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有关生产数据及支撑材料。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通过环境信息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permit.mee.gov.cn)完成线上填报工作。
(二)核查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配合我局完成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工作。
(三)清缴履约。2021年9月30日前我局将完成配额核定工作,请各企业按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配额的清缴履约。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对应技术支持人员(附件2),也可通过http://114.251.10.23/China_ETS_Help_Desk/(国家碳市场帮助平台)或http://permit.mee.gov.cn“在线客服”悬浮窗(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咨询。
(二)文中所提相关文件均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附件:1.本市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2.技术支持联系人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本市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序号 |
重点排放单位名称 |
1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3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
4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5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 |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 |
8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
9 |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 |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1 |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 |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13 |
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 |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
16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泾燃机发电厂 |
17 |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
18 |
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
19 |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
20 |
|
21 |
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2 |
上海申能崇明发电有限公司 |
23 |
上海申能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
附件2
技术支持联系人名单
部门/单位 |
联系人 |
上海技术支持 |
徐婷(021)62123126 |
上海政策咨询 |
林立(021)23115641 |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信息平台登录技术支持) |
齐硕、王日辉(010)84757220 |
环境发展中心(发电行业核算方法与报告技术咨询) |
张杰、周才华(010)84351838、84351852 |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其他技术咨询) |
于胜民(010)2268461 |